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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大丈夫当如是
家里有三只鹿,因为有一只母鹿,很快就变成了四只。
因为那只公鹿不是好东西,没事干跑出去两天,回来之后又带了两只母鹿……然后就来了好大一群。
于是,云琅就不得不开始修鹿圈……
翻过大石头,石头前面有好大一片空地,空地前面就是一个缓缓地山坡地。
鹿群喜欢围绕着大石头居住,它们对老虎的威严已经视而不见了。
直到一只野外的公鹿闻着母鹿的味道闯到大石头前面的时候,被忍无可忍的老虎分尸之后,鹿群才意识到老虎并不像它们平日里认为的那样无害。
种群的自然扩大,当然会有一个优胜劣汰的问题,除过给他喝的那头母鹿之外,云琅并不在意老虎吃掉一两只鹿。
养鹿其实是个不错的营生,身体虚弱怕冷的太宰需要每日饮用一杯鹿血。
云琅也需要鹿群为他提供一张张完整的鹿皮,来制作各种各样的东西。
直到两个漂亮的鹿皮背包出现在太宰面前,他沉默了很久。
“你是做大事的人……”
“背包好看不你看啊,你可以往里面装你所有的零碎,不管装多少,因为是双肩背包,都能极大的减轻你的负担。
等以后,我再给你弄一个更大的,可以把帐篷,被子,衣服,武器,吃喝,全部装进去,天下虽大,我们那里不能去”
“这个背包是作战的时候用的”
“对啊,你不觉得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无所事事的干这些小事
你看啊,如果我再给背包订上一个漂亮的老虎模样的铭牌,他就更加完美了……”
太宰急切的希望云琅开始筹划反汉复秦大计,即便是不能立刻执行,也需要处理迫在眉睫的秦陵安全问题。
山下无聊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装备整齐,队伍严整,声势极为浩大。
八千名骑兵在荒原上呼喝奔驰,驱赶野兽,中间还夹杂着披着红色斗篷的羽林。
无数的猎犬被放入荒原,无数只猎鹰被扔上了高空。
皇帝的黑龙背日旗哗啦啦在风中招展,旗下的文仪,武卫一样不缺。
各色旗帜几乎铺满了骊山下的平原。仅仅是皇帝中军大帐,就是一片黑色的海洋。
云琅趴在树梢上羡慕的看着骊山下的军阵,觉得皇帝与其说是狩猎,不如说是屠杀。
一队骑兵来回驰骋,将野兽从山谷里驱赶出来,一群群野猪,野鹿,野羊,野牛,野狗,野狼,野熊,野豹子野兔成群结队的仓皇出逃。
大大小小的混杂在一起,谁也顾不上谁,最可怜的是那两条肥硕的野蟒蛇也混在队伍里,时不时地被野兽踩上几脚,凄惨至极。
留在山谷只要藏好或许还有活命的机会,出了山谷就是死路一条。
平原上的骑兵纵横交错,围追堵截,逼着疯的野兽沿着规定好的路线狂奔。
然后,皇帝站在高大的珞车上,弯弓搭箭,射脚底下的野兽。
皇帝每射出一箭,周围的群臣就轰然叫好,立刻就有不怕死的猛士冲进兽潮大军里,能把皇帝猎杀的猎物拿回来的就是真猛士,会有丰厚的赏赐。
不小心被兽潮吞噬了的就是假猛士,只会招来无穷的羞辱。
这当然没有射中射不中的问题,距离皇帝不到十步远的地方,就是兽潮大军,要是射不中才是怪事情。
当然了,万一皇帝的运气不好,真的没有射到,也有太宰一类的官员偷偷地拿着皇帝的金纰箭插在骑兵打来的野兽身上,骑兵要是敢说出去,就会被满门抄斩。
云琅只看到了皇帝的中军大帐,也看到了汹涌的兽潮,至于别的,当然是太宰这个狩猎专门人士讲给他听的。
他如果敢靠近皇帝中军三里之内,立刻就会被驱赶进兽潮大军里,跟无数的野兽一起接受皇帝羽箭的检阅。
“羡慕不想不想也有这样一天”
太宰被皇帝无聊的屠杀弄得热血沸腾。
“你是指当野兽还是当皇帝”
“当然是当皇帝,当初始皇帝出巡的时候,项羽,刘邦都出感慨——大丈夫当如是,然后一人坏我大秦江山,一人断我大秦宗庙,此赫赫之功也。”
云琅看太宰的目光非常的复杂,忍不住道:“这两个都是大秦的国贼。”
太宰一手枹树,一手指着平原上的军阵感慨的道:“就是因为知道我大秦是何等的强大,才明白项羽,刘邦二人是何等的雄才伟略。”
云琅抱着树慢慢的爬下来,准备去看看老虎,山下的号角,金鼓,呐喊之声飘荡四野,不知道引起老虎那些不好的回忆,这家伙今天待在屋子里一天都没有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