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第3页)
和“Viki莲子糖”
的营养液,今天这章看的还开心吧,大家好不容易才等到今天,让我们为这一对新人祝福^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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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o4章酒桌真言
阿苏南直到此时才意识到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我们也可以到神前立誓吗?”
夷家人成婚,可以没有婚礼,却不能不到神前立誓。而他和伊落同为男性,在他的认知里,宗教在这种事情上向来都不够宽容。
伊落却很竺定:“当然。”
阿苏南很意外,现实当中他可是从来都没有见到过同性组成的家庭。
看他满脸都是问号,伊落给他认真解释:巫夷现在是双法典,一是神庙的圣典,二是大巫馆邸的法典,圣典偏重民法,法典侧重刑法,但是两者的分界线并不是非常明晰,而无论是圣典还是法典,当中都没有同性不能成婚的条款。所以,同性婚姻就是一个灰色地带,约定俗成同性伴侣可以在神前立誓,却不可以公开成婚,即举行婚礼。
阿苏南觉着很不可思议:“做啥会是这样?”
律法对同性恋的宽容程度跟巫夷的展程度明显不匹配啊!
伊落却会错意,歉然道:“南仔,我很抱歉,我们不能有一个盛大的婚礼了……”
阿苏南却是满不在乎地挥挥手:“没有就没有吧,能够得到吾神的祝福已经是意外之喜了,我还以为我们以后都要变作老鼠,完全见不到天光呢。”
伊落这才明白他的意思,笑着道:“早先夷家人生存不易,每遇大灾,存活下来的女子比男子要少很多,那个时期两个男子搭伙过日子一点都不出奇。而那段时期延续了将近五千年之久,圣典又是自上古流传下来的,没有不能立誓这一条也就顺理成章了。”
“那法典这边呢?算下来也是五千多年了,就没有一个大巫反对?”
“有啊,还不只一个,但是阻力太大,都没能成功。先不提别人,神庙先就不会同意,”
伊落冲他眨眨眼睛,“神侍当中像我们这样的可是有不少。”
阿苏南也眨眨眼睛,神庙当中的中低阶神侍是可以成婚的,但是高阶神侍却是不可以,所以大家才会跑到神庙去扎堆,是因为反正也不能成婚吗?
他以为自己找到了原因,没想到伊落又道:“这里面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当年的祝巫还有他们之后的前几代大巫士当中,同性夫妇可是不少,至少有二十多对吧……而且,你猜猜最出名的谁?”
“谁?”
“弥上祖巫和伊祝!”
弥上祖巫?前辈?……跟他养大的那个伢崽?……(⊙⊙)
阿苏南彻底懵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