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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全都是被告?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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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 你真是过来辩护的(第2页)

毕竟六百多多一天的豪华套房,吃点早餐又花不了几个钱不是。

吃过早饭,李晨拿着自己的usb设备去附近的打印店来整理自己所需要的材料。

九点钟,李晨拿着两份不同的答辩状前往审判院。

九点半,在女助理的引领下,李晨来到接待室等候。

九点四十,陈法官来到接待室。

“陈法官,这是我的答辩状。”

李晨将自己的答辩状推到对方面前,陈法官“嗯”

了一声,拿起答辩状开始查看。

第一页,交通肇事减轻罪行的辩护。

陈法官很是认真的查看李晨的辩护意见,这是作为一名法官的基本素养,也是一种尊重。

虽然我心里有了答案,但我还是要查看一下你的辩护意见…

看到问题的总结,陈法官眉头紧锁的开口说道:“你这个辩护意见和事实完全不符吧。”

“这是委托人告诉我的情况,是当事人交通肇事后逃逸,而我的辩护意见也是在围绕他肇事逃逸进行辩护。”

听到法官的询问,李晨回答的也是很坦然。

“故意伤害呢,我看你这份答辩状里怎么没有提到过。”

“在后面。”

李晨听到对面询问继续回话,陈法官闻言将答辩状掀页看到后面的内容忍不住瞪大双眼:

关于王家鑫故意杀人的辩护意见:

1、王家鑫的行为辩护。

在车祸生后,王家鑫担心被害人会赖上他,手持水果刀连捅被害人六刀致被害人当场死亡,手段极其残忍让人指。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王家鑫的行为因肇事后所产生的严重后果,主观杀人意图非常明显,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只有判死刑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

2、关于学校的行为。

在行凶者被抓后,有不少老师和学校的学生为其求情,让人匪夷所思。

常言说教书先育人,又有古言云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等关系形容。

在王家鑫故意杀人案生后,学校没有第一时间选择把王家鑫的行为当做反面教材,而是采取联名求情的恶劣手段威胁审判机关,其心可诛。(和谐内容)

看到下面的内容,陈法官有些错愕和惊讶。

好家伙,就因为人家联名求情,你就要把人家求情的人全部送到被告席上?

重点是,还有其他学校的比较。

这玩意要按照你这么说,学校都得被上面查一遍。

这语言也太过激了吧…

你要是原告的诉讼代理人,我还可以理解,可你是刑事辩护人啊!

看你这幅架势,是打算把被告方的所有人都给按到被告席上?

案件审理的问题不会按照正常的审理程序了,当庭宣判,省的你们看着感觉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