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美貌令我无所畏惧起点中文网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灵与肉残缺的灵魂会有人来填满 (第1页)

第四十二章

目送宣月消失在电梯门后,阿皓笑笑,转身离开。

他只穿了件棒球服,在冬夜显得过分单薄了。走出住院大楼,有风迎面吹来,他拢了拢衣服,吹了声口哨。

男人嘛,冷一点不碍事,只要心是热的。

他没想到那个酒吧里仅有一面之缘的姑娘会出现在沧县,更没想到他们的亲人会在同一时间进入医院。

刚才在对面的便民市里,他正给阿婆买些杂七杂八的小东西,忽然听见一声“欢迎光临”

的电子音,回头一看,就看见一个垂着脑袋心事重重往前走的身影。

倒也没多想,他继续寻找指甲刀。

只是绕过一只货架,两只货架,那个身影又映入眼帘。

她踮着脚尖,努力去够货架顶层的切片面包,试了好几次都没拿到。虽然看不见她的表情,但光看那只倔强的后脑勺也能看出她的不服输。

头乌黑,在白炽灯下泛起漂亮的光泽,松松散散挽在脑后。

她够了几下没够着,居然还原地起跳了。

阿皓有些好笑,走到她身后,替她拿了袋面包。

“还要吗”

后脑勺的主人很惊讶,倏地回过头来,四目相对的一瞬间,阿皓也怔了怔。

是她

大概一个多月之前,那个在酒吧来要黑桃a的姑娘。

做他这一行,常年在酒精里泡着,身边充斥着形形色色热爱灯红酒绿的人。阿皓走到哪里都有人称呼他一声皓哥,姑娘们也总是娇滴滴攀住他的肩,想从他这里讨杯酒喝。

阿皓很大方,她们要,他就给。

人在江湖嘛。

可见惯了那些或谄媚讨好,或另有所图,或贪慕权势,或俗不可耐的浓妆艳抹,他在某天夜里遇见一个特别的姑娘。

她不肯告诉他自己叫什么,还非要他开瓶黑桃a。

阿皓打从一开始就看出她的不待见了。

她冲他笑得很可爱,但眼里全是不耐烦,目的性极强。

她压根不是这里的人。

这里的人热爱酒精带来的刺激,眼里充满渴望,而她生涩又稚气地挥霍着她的美貌,更像个过家家的小孩子。

像是一只外来的金丝雀落在枝头上,她倒是很平易近人地学一群鹦鹉说话,但其实每一声都格格不入,可爱又可笑。

阿皓逗了她一会儿,素来大方的他偏偏不给她开黑桃a,最后还莫名其妙给了她一只瓶子,只因为她说要拿回去跟人显摆。

一早说好他用酒瓶换她的名字,万万没想到这是个机灵的小骗子。

“我叫oon。”

她理直气壮地说,“你又没说必须讲中文名。”

她留在“药”

里的最后一个笑容是真心诚意的,带着狡黠的目的得逞的小小得意。

阿皓当时愣了一下,再想说什么,她已经拿着战利品溜出了酒吧。

时隔一个多月,再回忆起当夜的场景,才现一帧一格都还历历在目。在充斥着食物味道的便民市里,阿皓见到了当日的金丝雀。

她瞪大了眼睛,说“是你”

阿皓望着近在咫尺的医院大门,吹着冷风,低低地笑起来。

故乡遇他知,像部电影。

就好像她讨酒喝的那天说过的那句台词“世界上有那么多城镇,城镇有那么多的酒馆,你却偏偏走进我的。”

卡萨布兰卡。

她当时说的时候并不知道,那家酒吧差不多算是他的。所以这句台词格外应景。

而今,她又走到了沧县,来到他面前。

阿皓的耳边似乎还回响着她坐在长椅上讲往事时闷闷不乐的声音,他一向是个警惕性很高的人,却因为今晚的奇遇仿佛喝了酒一般微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