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第1页)
上帝总是公平的,他给予池乔灵光的头脑,敏捷的思维,但是也让她在这些事情上稍显钝感。池乔没有安装雷达,测不出钟婷婷的敌意的来源,测不出也就算了,谁一天到晚跟个斗鸡似的没完没了地斗啊,真是笑话。
转眼,日历也就翻到了人间四月天。池乔回传媒集团述职,顺便看看杂志社那帮人。当初她被一纸调令从花果山一山之霸抽调去做弼马温之后,《名仕》一片哀鸿遍野,送别宴吃了好几回,最后发现版权页上池乔的名字赫赫在目,终于大家才放下心来,真的只是借调,借调。
没了池乔的《名仕》,托尼又当爹又当妈,不过也好在这个团队已经很成熟,日子也就过下来了,影响并不大,除了大家情感上一时接受不了那朵叫池乔的乌云真的没在自己头顶上了,很长时间没挨削了,这反倒有些不习惯了。
于是,当池乔再次出现在杂志社的时候,抱大腿的,端茶的,送水的,揉肩膀的,反正在办公室的人全都蜂拥而上了,恭迎大王回到花果山。
“娘家的日子还是滋润的吧?”
老韩端着茶杯,翘着二郎腿,腿还一点一点的。
池乔开始了诉苦大会,说是诉苦说的也不过就是那个地方方圆十里没有人烟(夸张了,太夸张了),要吃饭只能到食堂,那食堂的菜翻来覆去的就那几样,今天是番茄炒蛋,明天是蛋炒番茄,哪里像在这里办公,送外卖的单子都可以做成一本小册子了。当然,还有就是那里的人一板一眼,搞得时不时爱脱线的池乔非常不习惯,也逼得自己要做出一副职场精英的范儿,哪像现在,整个人都陷在沙发里,跟在家客厅里当土豆一样的姿势。
娜娜突出重围,扑到池乔身上,“姐!我亲姐!我不怕累不怕苦,不怕饭难吃不怕工作苦,求您了,把我带走吧!”
“小妮子,你出什么事儿了?怎么这么想不开啊?”
“看着你在那里水深火热,我怎么能忍心让你一个人受苦?”
娜娜拉着池乔的手,说得半真半假。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池乔抬起头,“谁教她的?还会说四个字儿的成语了?”
众人哄笑,谈笑了一阵,池乔准备请大伙吃饭。结果吃饭的间隙,娜娜又一次提出了要过去给她当助理,池乔正色,“你说真的?”
“真的不能再真了!”
娜娜开始跟池乔一一例举自己的功用,“你看你去那边上班,总要应酬吧?应酬总要喝酒吧?挡酒这种事儿怎么能缺了我呢?你看你一个人在那儿上班,多孤单多寂寞啊,连个贴心的人都没有,像你这么牙尖的人,连找个吐槽的对象都找不到,那得多绝望多可怕啊!你想着,我要跟了你,那我就是你的马前卒,包打听,万事通,一键灵。你有什么看不顺眼的人,放着,我来给你收拾,你有什么不想做的事儿,放着,呃,放着肯定也不行,我掂量着做,做大事儿我不行,做小事儿还不是手到擒来?”
池乔乐了,“我也觉得你去肯定比我合适。”
“那当然了,我是谁?我就是那颗你把我扔到哪儿我就在哪儿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开花结果的革命小苗子啊!”
“那快去吧。”
“不,什么叫快去啊?”
娜娜这才听出味儿来,“我这不是跟着你才去的么?”
“我觉得你比我更合适。真的。”
“不,姐,你这不是往死地儿戳我么?那些什么招商营销什么的,我懂什么啊?”
“对啊,你不懂你去做什么啊?”
“我去给你打下手啊。”
“我有助理了。”
“她谁?有我合适?有我忠诚?有我好用?能像我这样为你两肋插刀?”
“我怕你插我两刀。”
“哟,我亲姐,我说的都是真的!”
“好啦,好啦,我考虑一下。”
池乔当真考虑了,想了一下把娜娜调去给自己帮忙,似乎也不是一个坏主意,最重要的是她能挡酒代替自己应酬,这一点深深地打动了池乔。
当然,像她这种对情事天生就少根筋的人哪里会知道娜娜完全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呢?
覃珏宇知道娜娜要到公司上班之后,第一反应是,“她来做什么?”
“做事儿啊。”
池乔纳闷了,“你之前不是跟她关系蛮好的?”
覃珏宇有一瞬间甚至怀疑池乔是故意拿话在堵他,什么关系好啊,她在追我啊,追我啊,你眼睛瞎了看不出来啊,内心的咆哮还是成了表面的平静,扯了下嘴角,“哦。我无所谓。”
抛开这些无关痛痒的人或事,覃珏宇觉得最近跟池乔的发展势头良好。先不说工作的时候,虽说不是随时都能打个照面儿,但至少你知道那个人就在那里,你会在开小差的间隙,忍不住想她是不是正在会议室里开会?她是不是正在跟人热烈的讨论?哦?她出去了,恩,应该是跟谁谁谁见面谈合作的事。这种知道她在做什么,以及想象她怎么做的感觉带给了覃珏宇极大的安全感,这种安全感,温暖,妥帖,就像是四月的天气,和风细雨,煦煦暖阳。
一个星期至少会有两天,池乔会在覃珏宇使劲浑身解数之后跟着他回到公寓,覃珏宇不动声色地在自己的家里增添着属于池乔的东西,上一次落在这里的衣服被他洗干净之后安安静静地挂在衣柜里,那天去超市的时候她手痒买下的小玩意儿小摆件儿被他放在了书柜最醒目的地方,她爱看的书,她喜欢的沐浴液,洗面奶,一应俱全地放在了洗手间里,他要让这个房间里到处都是池乔留下的痕迹,让她觉得这里跟家里一样。还有,他迷恋两个人一起醒来的清晨,那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一觉醒来,褪去了黑夜的迷乱和狂野,身边的那个人就在你的怀里,毫无防备地睡着,你会想到一个词,天长地久。他很想以后的每一天都是这样,她在他怀里睡着,被闹钟吵醒,闭着眼睛关上闹钟,翻个身继续睡去,以前他从不知道原来池乔还有赖床的毛病。死趴在床上打死都不起来,而他已经被她上的五六个闹钟惊得连毛孔都苏醒了。“你这闹钟是叫我起床的吧?”
他的手伸进被子里,开始动手动脚,此刻的池乔防御状态为零,等到事态已经发展到不可控制的局面时,她彻底醒了,但也晚了。所以,只要池乔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覃珏宇的晨间运动就从跑步变成了床上运动。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而早上睡眼惺忪连骨头都是软了的池乔,会比晚上的她少了几分欲拒还迎的抗拒,多了媚眼慵懒的娇憨。想到这里,覃珏宇就觉得人生很美好,而他对两个人的同居时代的期待也越加显得迫不及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