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第1页)
这个地方风水很好,安全又寂静,像他爹埋的地方就很差劲。
陆孝几乎每次去他爹所在的山头扫墓都能抓到几个烧纸的,山上一把火,山下派出所的大标语还挂在两棵树上,就有人熟视无睹,好哇,陆孝勃然大怒和那些人打起来,大家一起进了派出所。有这样的事情发生,陆孝觉得这座山头的风水实在不好,保不齐哪天他爹就和山火一起灰飞烟灭,他作为一个缺乏文化和小时候被神婆骗过的男人,每次给他爸扫墓的时候,手里总要捡点什么趁手的家伙。
这一次,山里出奇的平静,陆孝丢掉手里的大石头,把它扔出好几米远。
他爹的墓前摆着好几个体面的大花圈,还有苹果和香水梨,陆孝觉得这事诡异,走上前去闻了闻几个熟透的香水梨,真香,陆孝立刻把不明人士送的祭奠水果揣走了。
有人给他爹扫过墓了,陆孝从另一条小道走回村里,跟村里的牛大娘打听,牛大娘总去山里捡野生核桃,还在山里开垦了一小片玉米地,牛大娘的话非常保真。
牛大娘说,有个年轻小伙儿来过,长相几乎和你叔叔一样,好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陆孝马上就明白了这个不明人士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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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孝的初恋叫陆义明。
说不上有多了解他,陆孝的复仇之路开始了,尽管四十岁民警曾经多次告诫他,不要和反社会人格的变态纠缠,以暴制暴不是好办法,好办法是报警。
陆义明在十七岁的时候特别喜欢吃镇上卖的一种烧鹅,可对半劈开,切成小块,用酱汁拌匀,是一种口味比较劣质的廉价熟食,陆孝不讲究吃穿,觉着东西还行,像陆义明在吃穿用度上都要矫情一下的人居然也觉着还行。
陆孝坐汽车去镇上,碰巧今天赶大集,廉价熟食小推车出现在集市的末尾,陆孝在不远处的馄饨摊上等着,吃了两大碗白菜馅馄饨,抽烟的功夫看见了陆义明。
说明他还是很了解陆义明的。陆孝把这根烟抽完,走到馄饨摊老板跟前,问五十多岁沧桑的女老板,您还用小刀切洋葱吗?要不先借我使使,我一会儿还您。
陆孝顺走锋利的小刀,直接把它光明正大的握在手里,以前他一般把小刀揣在兜里,后来嫌扎屁股,现在陆孝想的是,他要光明正大的复仇,这是光明正大的事,没什么好躲避和隐藏的。
走三步的时候,陆孝想,他用不着像他叔叔那样粗暴地割头,弄得血淋淋的,周围邻居看了觉都睡不好;走五步的时候,陆孝想,他要一下把陆义明捅个对穿,他的复仇之路就差这么一哆嗦;走七步的时候,陆孝想,挺好,不管你是跟我激流勇进、勇往直前,还是跟我在这秦王绕柱走,我手里的家伙贼顺手,今日大仇得报。
陆孝离陆义明只有一步之遥,手上的刀不差那么一步,直接扎了过去。讲起条件反射,陆孝觉着他又算是很了解陆义明的,陆义明一躲,陆孝的刀顺着熟食摊的玻璃罩子切了过去,把黏着一层油脂的玻璃罩子扎碎了,刀尖透过这个隙缝扎进陆义明的肩胛骨里,陆义明的表情很惊讶,陆孝想,他应该是被陆氏家族东北牛德彪深藏不露的武力值震住了。
陆义明说,我给你爹扫墓,你他妈在这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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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孝的刀扎得挺深,他的手被坚硬的肩胛骨震得发麻,紧握刀柄的手毫无知觉并且一直在抖,小拇指被尾端最钝的刀刃割透,手背被碎成蜘蛛网似的玻璃渣子划成一团毛躁的鲜红色线球,每一条血红的线都极为突兀地出现在肉皮上,四、五条纠缠在一起将一块儿青色的皮翻过来——那是陆孝的纹身。所以说扎人不是那么好扎的,必须先废自己一只手,而且陆孝自己心里明镜似的,这属于偷袭吧,他也就能偷袭这么一次。香菜不吃,猪肉也不吃的陆义明比他高比他壮,一脚把他踹翻在熟食摊子上。
陆孝自我感觉很不好,他像是被野兽踢翻在玻璃罩子上,又像被人高高举起又重重地砸下,后背碾过一排碎成渣的玻璃罩子,皮肉很不好受。陆孝蜷缩在地上,疼得直发抖,真像被开水烫褪毛的野狗,陆义明正准备把他做成一盘白切肉,陆孝净是瘦肉,连点肥瘦相间的肉都切不出来。
陆义明把他从地上揪起来,扯着他帽子上的两根带子,先把他勒个半死,但陆孝还不会死,他是最抗揍的,即使这会儿浑身的力气都泄气了,他使出那招王八拳,啪啪几个响亮的耳光甩在陆义明的脸上,一下留下好几个重迭的血手印在那张充满怒意的脸上。
陆义明拿起馄饨摊上的大瓷碗,碗底对着陆孝的脑袋,砸碎一个两个的,一道极为粘稠的猩红从陆孝的头顶流下来,流过他的脑门中央,就像鲜红的朱砂划过陆孝的脑门,顺着他的鼻梁流到下颌处,他的鼻梁很高,粘稠的血液被鼻梁割成深红和淡红,在陆孝的脸上形成歪歪扭扭的一条红线。
扛起陆孝的身体就像扛起一条十天半个月没吃饭的土狗一样容易,陆孝被他扛起来,下颌处的血又倒着流,流了回去,流不到脑瓜顶上,只能流到眼皮底下,把缓慢颤动的眼睫毛粘住了。
陆孝的脑袋是十分麻木的,脑袋里只有郊区常年响起的火车轰鸣声。他被陆义明塞进车里,手和脚都非常凉,有一只脚被陆义明坐在屁股底下,很快,陆义明就坐到他的腰上,用手指急促地解开他的裤腰带,那是一条已经变形的破腰带,材质不是牛皮,也不是什么猪皮的,仅仅两元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