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第1页)
“自然是有,”
徐大夫笑着,“放心,看陆公子没被晒到的皮肤就能知道,他皮肤不是真的黑,即便不抹药,半年不到就能自己白净许多。不过我还是给公子拿一些美白的药膏,记得在沐浴之后涂抹,不用涂太多。”
“谢谢大夫!”
陆湫这下是真高兴了,笑了起来。
“穿衣服吧,”
沈随安示意着,“一会儿我带你去趟祈寿院,认识一下小涵。来这里两天,还没跟他好好打个招呼呢。”
“嗯!”
陆湫应着声,缩到被子里,三两下给自己套上了层层叠叠的衣物,再让晚黛进行二次。待到打完毕,陆湫才凑到沈随安那边,好奇地打听:
“沈涵弟弟会喜欢什么呀,我需不需要给他带些礼物?”
“这倒不必,”
沈随安思索一阵,“我们回去把乌裘带上吧。”
虽然只是一只狗,但陆湫觉得自己跟乌裘就是不对付,这只狗绝对不喜欢他。
“能不能别乱动了!”
陆湫将怀里的小狗拎到眼前,瞪着那对乌溜溜的眼睛,“怎么这么不老实!”
“汪呜!”
小狗完全不怕,冲着他龇牙咧嘴,乱叫一气。
“不然给我抱着吧?”
沈随安问着,“乌裘食量大,这会儿饭吃一半就被抱走,应该不太高兴。”
“可是它吃得也太快了,”
陆湫抱怨着,将乌裘递给沈随安,“我拿了那么大一块肉干,刚放过去,它三两口就能吃完,简直比我——”
不对,这个不能说。
“咳,就是吃太多了,不好……!”
陆湫硬生生转了话头,心虚地瞥了一眼沈随安,还好对方没在意他这句有些奇怪的话。
沈随安把小黑狗抱在怀里逗,还给顺了顺毛,原本极力挣扎的黑色毛球在她那儿彻底变了样,又讨喜又听话。陆湫总觉得现在的乌裘特别趾高气扬,好像在冲着他炫耀一样,非常气人。可是这么小的狗能聪明到那种程度吗?陆湫皱着脸盯着乌裘。
可能是自己的错觉……?
“对了,刚才大夫说你要多休息,好好吃饭,”
沈随安恰好提起,“明日回门过后,你先在府中歇几日吧,等什么时候精神了再出门。有爱吃的菜式记得告诉晚黛或者苏茶他们,会有人给你准备。”
“嗯、嗯……”
陆湫应得有些含糊。
爱吃的菜——这个字眼让陆湫忍不住吞了口水。
他真的忍得好辛苦,一直在锻炼自己要少吃慢吃,目前来说逸欢姐姐还没有发现的迹象,他觉得自己还能忍下去。听爹爹讲,吃饭要越吃越少,后面食量也会慢慢变小的。就是刚开始会难熬一些,饿得难受,但越是这种时候,就越不能贪食,否则便是前功尽弃。
陆湫谨记爹爹教诲,决定让自己养成更好的习惯,哪怕偶尔肚子实在忍不住叫了,他也只是告诉妻主说自己肠胃不好,肚子总这样,随口糊弄过去。
从待嫁到现在,他已经坚持了半个多月,弄得梦里都在犯馋,感觉周围全是好吃的,连妻主看起来也格外香……
本身就已经不怎么好看了,会的东西还不多,那至少、至少也得有一方面拿得出手吧。他可是知道的,逸欢姐姐很喜欢宴会,很爱出去玩,陆湫也想走入沈随安的生活,也想和她一起往外走,也要让自己给妻主争光添彩。就算不能增光,起码也不可以丢人,胡吃海喝像什么样子。
他要先从最简单的吃饭开始纠正,再不能像以前待在军营里那样吃得那么多了。
待做成了一件事,再去练习其他的,慢慢学着自己束发梳妆,穿衣打扮,学习男子该会的手艺,他一定能把自己变得更好。陆湫一直想学刺绣,他觉得自己既然能做小雕刻,肯定算不得手笨,如果能给妻主绣些荷包帕子,妻主肯定会更喜欢他。
况且,能让妻主将自己做的东西带在身上,陆湫会很高兴。
“到了。”
沈随安说。
顺着身边人的视线,陆湫抬头看,这里便是沈家小公子沈涵的院子——祈寿院。
刚刚回去接乌裘的时候,陆湫还翻了自己的箱子,找出几个以前做的小木雕,也不知这位沈涵弟弟会不会喜欢。
近几日沈涵身子不错,精气神也好上了不少,不再像之前那样病恹恹的。
今早收到传话,听闻二姐要携夫郎前来探望他,沈涵便开始紧张。他是个温吞纠结的性子,让贴身的男侍梅子帮忙换了好几身衣服还是觉得不够好看。最终选定了一身素净得体的打扮,不会出错。
昨日家宴上他已经与陆湫见过面,口头打了个招呼,但这算不上真正的交流,弄不清楚对方是个怎样的人。不过从印象来说,陆湫应该比那位顾公子更好说话,二姐之前也说过,他不会像顾公子一样的,沈涵相信二姐。
可家宴结束,当他询问爹爹陆湫为人如何时,爹爹一下子就黑了脸,面上露出嫌恶,告诉他莫要同那家伙走得太近。爹爹说,那人太过蠢笨鲁莽,不规不矩,实在不适合来往。走近了,说不定会把他带坏。
这几个形容将沈涵吓得够呛。
他向来最听爹爹的话,爹爹待他也极好,定然不会害了他。如果是爹爹都不喜欢的人,那、那二姐为什么会喜欢呢?逸欢姐姐是被骗了吗……?!
沈涵脑袋里对陆湫一下子便成了表面温和,实则凶恶可怖、还极会伪装的形象,弄得他战战兢兢,今日听闻二姐跟夫郎一起回府,他就在不安,按时间来讲,他们也差不多该过来了。
“……小公子,”
正好此时门口传来石公公的声音,“二小姐和二少主君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