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1页)
逃窜的观众化为牵线木偶倒在地上,随即被收回马戏棚。两个塞尔维亚人走过来,将十字架法杖对准了那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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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雨淅淅沥沥,他们行走在丛林中。
空气带着清香,沁人心脾,远处闪烁着橙红色的光。莫里斯将熊皮盖在同伴头上。
塔齐欧转头看向他,没有说话。
“很难想象,前两天我差点死在那只鸟手上,”
莫里斯大步往前走,“所幸米哈伊尔沙皇可怜我,有意送我逃离皇宫。但介于我是狼人,他不能就这么把我放了,于是趁他们晚上出海巡查,偷偷将我卖给了马戏团。”
“弗朗茨会放过我们吗?”
莫里斯眼里流露出疲惫的神情:“别把他想得太善良,我的直觉告诉我他早就看穿了沙皇的心思,故意放我走然后布置陷阱抓我们。”
“为什么沙皇身边会有异种?”
塔齐欧咕哝道,“他知道弗朗茨是鹦鹉吗?”
“我猜多半是知道的。但没办法,君主还不到十九岁,身边需要一个雷厉风行的臣子帮他打理国事,哪怕这位臣子是只奸诈残暴的五彩金刚鹦鹉。至于那家伙的来历……抱歉,我还没有弄清。”
风从枝头吹下来一些落羽杉树叶,掉在莫里斯被雨水浸湿的黑发里。一只树蛙蹲在石头上鸣叫起来,蜻蜓扇着透明的薄翼从他们面前飞过,像一根红色的线。
塔齐欧伸手取出同伴头发里的落叶,夜色渐浓,在那双真挚动人的眼睛下,他仿佛看到了蜻蜓的颜色。
他想起之前烟农的说法。
“莫里斯……”
塔齐欧提议道,“我们做一对恋人吧。”
他这一说,面前的小伙子立马瞪大眼睛,像是在探索某种文化差异。“哪个混蛋这么教你的?”
莫里斯皮笑肉不笑,“我想认识认识。”
“他已经死了,”
塔齐欧回答,“我、我杀了他。我本来没想杀他。”
“你知道恋人意味着什么吗?”
人类缓缓道,“我们现在还不能成为恋人,至少我们不能以恋人的身份和外界打交道。那样会成为别人眼中的异类。”
“我们本来就是异类。”
“异类容易被欺负。”
为了避免继续探讨这个话题,莫里斯开始喋喋不休地谈论起自己的校园生涯——如果不是受到诅咒,作为剑桥大学古代语言系的优等毕业生,他将会为英王效命。
“我曾有幸见过他,”
闷闷不乐的嘴边挂着一丝笑意,“那年他来三一学院暂住,老师专门为他安排了一场哲学戏——‘狗是否进行三段论’,那要比丹尼团长的畸形人加起来都要可笑。最后他们得出结论,狗不能思维。你猜结果怎么着?国王说他的狗是个例外,所有人都竞相附和。”
故事听上去很滑稽,塔齐欧却感到有种说不出来的压抑。这位听众曾在某一刻产生过加入表演的想法,但因为个别条件的限制,听众只能是听众。
“如果不凑巧,”
莫里斯开玩笑说,“毕业后国王没能看上我,那我就只能跟随殖民船队跨越大西洋,兴许我们今晚会在这里相遇。”
“为什么非得上这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