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缘分(第1页)
说起来,那些知青把展览地点选在美术馆外的公园,是个冒险的决定。
做这个决定的原因,一是因为官方不可能允许在任何一个场馆举办这样的展览,二是为了“挑衅主流艺术”
。
他们这几乎是在和帽子叔叔玩一场“猫捉老鼠”
的游戏。
还好,现在帽子叔叔还没有出面,来的是公园管理人员,而且昨天就来了。
所以那青年才叹气,感觉这画展怕是办不下去了。
“这是公园,不是展览馆,来了这么多人,乱哄哄的,你们看扔了一地冰棍纸……”
人家说的也没错。
但这毕竟是公共场地,公众要是自的进行一些行为,也不算违反规定,对吧?
在场的那些人都承诺会保持环境卫生,走的时候也会打扫卫生,不会给公园造成负面影响。
公园管理人员没有执法权,很快帽子叔叔就来了。
不过现在这里有大几百人的样子,肯定不能粗暴的处理。
那些民家的艺术家们和警察据理力争,因为观众众多,警察也无可奈何。
不过这事不算完……
夏天之所以不想趟这趟“浑水”
,就是因为这個。
快人半步是天才,快人一步是疯子。
快人两步就只能是个死人了!
就好像是,夏爸夏妈在各种场合都会否认自己的儿子是天才一样。
夏天也不想展现自己的特异之处,虽然已经很特异了。但这种可能卷入事端的事件,还是别掺和的好。
就像是之前给自己定的目标一样,苟前期,到九十年代再浪吧!
这年头可不是什么肆意妄为的时候。
第二天那边果然出事了。
早上再去的时候,展览被撤,艺术品被没收了。
这是夏天已经预见的,只不过没想到这么快。
这时候眼看就是国庆,礼部正准备宣传全国文艺工作者代表大会,但突然国外媒体出现在了美术馆馆侧的这个“目空一切”
的展览。
引起友邦诧异,肯定是不行的啊!
再之后的事可出了夏天的预料了,那些人竟然走上了街头……
夏天:尼玛,你们这是在作死啊?!
虽然现在游街这种事还不犯法,但过几年就从法律书中删去了。
再说了,这是犯不犯法的事吗?
夏天远远的看着,那浩浩荡荡的队伍举着“要艺术zi由”
的标示,沿着民安街走向西攒动,要求归还被没收的艺术品。
很快阻拦的人员就出现了,队伍里大多数挨过铁拳的人都“想起了被巨人支配的恐惧”
,快散去。
远远的躲在一两百米的街角,眼巴巴的看着前头“负隅顽抗”
的零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