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1页)
而现在,他只能靠自己清醒过来。铃声不断,像是一种催促。陶非不情愿地拿起手机,眯着眼睛,按下接听键。
“小陶,你今天不用去律所了,直接到局里来吧。季北同自首了。”
老板平时带着点玩世不恭的声音此刻听起来有些严肃,一句话说完果断地挂断了电话。陶非闭着眼叹了口气,把手机重重摔在床上,发泄掉被打断的困倦。他撑着床头坐起来,不小心碰掉了那本蝴蝶图鉴,精装的硬皮书砸在地上发出巨响,最后一点睡意猛地消散。陶非无奈地坐起来弯腰捡书,书角磕出了明显的凹陷。“啊……”
他倒吸口气,似乎已经看到了边子兰对着书皱眉头的样子。
也许是昨天自己在目录停留太久的缘故,书翻开正好停在那页,合上之前他又扫了一眼,忽略那些凌乱的拉丁文和稀奇古怪的名称,他忽然捕捉到什么简单直白的东西……不过只是一瞬间,一个模糊的感觉,甚至再要去细想时,发现已经完全不记得了。
手机的闹钟这才响起来,陶非只好放弃追究,洗脸穿衣。他习惯用冷水洗脸,今日阴天,推开窗户,空气里有秋天独特的凉。他一边擦掉沿脖子流下的水珠,一边想刚刚韩律师电话里说的事情。被列为嫌疑人之后再没开口说话的季北同,居然自首了?
季北同的陈述
时间:2015年10月20日凌晨1:00-2015年10月20日凌晨2:30
陈述人姓名:季北同性别:男出生日期:1983年8月9日(32岁)
职业:庄周国风时尚有限公司珠宝设计部设计总监
住址:京广南路世纪花园别墅四座1003室
涉嫌事件:2015年10月12日在世纪花园别墅家中杀害妻子胡晓缘
陈述内容
问:我们是广安分局的民警,现针对你自首内容依法进行询问。你应当如实回答我们的询问并协助调查,不得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你有权对有关情况作陈述和申辩,有权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有权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有权提出对办案机关负责人、办案人员、鉴定人的回避申请,有权核对询问笔录,对笔录记载有误或者遗漏之处提出更正或者补充意见。如果你回答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我们将予以保密。以上内容你是否以听清楚?
答:嗯。
问:根据自首内容,你承认2015年10月12日在家中杀害了你的妻子胡晓缘,是否属实?
答:嗯。
问:请再次陈述详细的案发经过。
答:12号我休息,上午在家睡觉,中午自己做了饭。下午14:00-16:00保姆过来打扫,我在书房画设计稿,大概17点多,花店来送花,18:30左右离开。我收拾了一下准备出去吃饭,但没想到晓缘回来了,说是聚会取消了。我想叫她一起去吃饭,但她不愿意动。我还是决定一个人去,出门前和晓缘打招呼,她正在卧室准备换衣服,但应该是看到我放在床头柜的钱,就问我是怎么回事,我不想跟她发脾气,就要走,她拦着不让我出去,然后我们吵了起来,我一时冲动,看见茶几上的蔬果刀就捅了过去。她就死了。之后我把沾了血的衣服换下来,我想19:00差不多是垃圾回收的时间,我就把衣服丢到楼下垃圾桶里了。我按照原计划去餐厅吃饭,回来报了警。
问:你们因为什么原因吵架?
答:她问我藏钱做什么,我没有告诉她。那些是我自己的钱,和她没有关系。她什么都想知道,她一直控制我。
问:那你用这笔钱做了什么?
答:只是日常开销。我喜欢用现金。银行卡和手机支付的账单,她都能查到。让我觉得被监控。
问:你一直称胡晓缘控制你,监控你的花销,请问她是出于什么原因这样做呢?
答:她就是那样的人吧。一直是这样,所有的事情都要在她的掌控范围里。
问:那你杀害胡晓缘是有预谋的,还是只因为那天一时冲动?
答:没有计划什么,有过这样的想法,但很害怕。那天吵得太凶,失去理智了。可是,回过神来好像也觉得很解脱,没什么不好。
问:那你的作案动机是什么?因为她长期对你的控制,还是存在其他的原因?
答:没有其他原因。
问:经调查取证,你们公司的同事提供了一些证词,关于你的设计[挚友]这一作品,有人怀疑你涉嫌抄袭,胡晓缘因为此事,有意让他人顶替你设计总监的职务。请问抄袭一事是否属实?这件事是否是你杀害胡晓缘的动机之一?
答:不是真的。我没有抄袭。晓缘是董事长,正常的职位变动我都服从安排。
问:你和胡晓缘之间是否存在夫妻情感破裂或者一方出轨行为?
答:一直都是这样,开始就没有很深厚的感情,也谈不上破裂。
问:凶器水果刀是你买的?
答:是。
问:家中是有刀具的,你为什么要再买一把水果刀?是否提前准备等待作案时机?
答:可能买水果的时候顺手买的,也可能是水果店送的。我记不太清了。没有准备。
问:在处理沾血衣物时,为什么不把凶器一同处理掉?
答:刀插在她身上,沾了很多血,我很害怕,就忘记了。
问:对于案件过程和作案动机,你还有没有想要补充的内容?
答:没有。
问:最后确认,你自首承认2015年10月12日在家中杀害了你的妻子胡晓缘,是否属实?
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