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1页)
生活在这座城市的女性,或多或少会下意识避开特征搭配。
但是时间会令人遗忘曾经的恐惧。
根据严诺的刷卡记录,最终圈定相应的区域进行排查。
在群众的举报下,李山很快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
李山是个傻子——这是附近居民对他的评价。他不到三十岁,但具体的年龄已经不可考证。
不认字、不识数、话也说不清楚……
人们已经遗忘了他究竟是什么时候出现在这里,只是依稀记得当年他还是个孩子。
最初还有心善的人愿意接济这个流浪儿,但是他们很快发现小小的李山身上出现了不一般的苗头。
他喜欢收集女性的衣服。
人们渐渐厌恶他。
到最后除了一位残疾的老人家会在他经过门外时给两个馒头,再也没有人愿意理会这个男孩。
随着他年岁越来越大,从前可以用孩子不懂事来阻挠的恶意也逐渐迸发。
以他的年纪根本不足以成为一系列杀人案的元凶。
但还是因为怪异的行为被推到了严骋的面前。
警方采纳了群众举报,但经过对李山仔细的核查后,确定他没有犯案的时间。
线索彻底断了。
严诺失踪的当天夜里,严骋的车子就停在那片垃圾场。他脱力地坐在车里,一根接一根地点起香烟。
猩红微茫的火光在夜色中亮起再熄灭。
衬着男人的脸色,忽暗忽明。
突然间,严骋双眼微眯,夹着点燃香烟的手指停住,毫不犹豫地将火光掐灭。
隔着楼宇间的空隙,他瞧见那个午后被警方带去问话嫌疑重大的男人——李山。一个头脑不清行动诡异,喜欢收藏女人衣服的变态。
李山怀里抱着什么东西,躬着腰,谨慎地四处张望——然而他自垃圾场的中央穿梭而来,身影无所遁形,再多的小心谨慎都是无用,令他的行为徒增笑柄。
严骋拉开车门走了下去,明显的开合声令男人脚步一顿。
他停在原地,并没有逃走,只是呆呆地望着靠近的严骋。
他怀里抱着的,正是严骋前几天才买给妹妹的生日礼物,一双棕色的小皮靴。
素日高高在上的掌权者此刻也顾不得脚下的垃圾正在腐烂发臭,他毫不犹豫地靠近李山。
“你知道诺诺在哪对不对?”
“你从哪拿到这双鞋?”
严骋抓着对方肩膀急不可耐地追问,李山面对他的急切,却用一双迷茫无知的眼平静对望,甚至将那双皮靴抱得更紧些,向后退了几步。
他是个无法和人正常沟通傻子。
严骋谨记这一点。
于是他松开手,做出友好的姿态,竭力将声音放缓。
“你别害怕,我只是想知道,你有没有见过穿着这双鞋的女孩?”
李山穿着破烂的衣服,身上脏兮兮的脸上也都是汗渍灰尘留下的痕迹,唯有那双眼还算明亮。
他盯着严骋审视半晌。
破天荒有逻辑地回答对方:“看见了。”
大海捞针竟然真的被严骋撞见了线索,他心中狂喜,却又强迫自己压抑那份喜悦,以免惊吓到面前的呆瓜。
“那你告诉我在哪见到的她好不好?”
严骋温声引诱着李山,看见对方瞳孔微颤,似乎有一点动摇。
他忙从胸前口袋里拿出钱包,利落地抽出几张大钞,接着劝说。
“这些钱给你,带我去找她好不好?”
小说《被垂涎的笨蛋小狗》第3章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