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第1页)
她是真的很喜欢我。
带我去过游乐园,那乍一看像耶罗尼米斯·博斯创作的《人间乐园》,
带我去过真正的大海,那乍一看像真的深藏著无尽的珍宝,
带我去过世界的尽头,那乍一看像另一片更大的大海,隻是为我过十岁的生日。
我很喜欢我的大姐,曾珂锦。
但是她的妈妈和我妈妈不是一个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知道瞭私生子这个词。
又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潜意识告诉我,曾砚与,你呀,私生子。
直到爸爸要把我送往国外,大姐讲出瞭许多我没听过的事情来阻止爸爸把我送走,我才真正意识到,曾砚与,你呀,真的私生子。
那总是荡漾著微微波澜的水面,在初春太阳光环的照耀下,闪烁著梦幻般的炫丽,落在我的胸口,此起彼伏。
可那最终使我疯狂的,不是太阳给予的绚烂,而是深夜,沉闷的深夜,连星辰也一并被吞噬的漆黑得要死的深夜。
我逐渐对这个隻有爸爸的世界感到困惑,不,不是困惑
它像个无穷尽的懂得如何吸引我的深渊,更像个海中熟练的潜水者懂得如何在海中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而我,对这一切感到莫名的慌张,却也隻能把这种情绪藏起来。
因为我隻剩这一个世界瞭。
叔叔后面有段时间没来我傢,姐姐因为学业原因又去瞭国外,爸爸脾气愈发古怪,有时主动找我讲话。
他的声音时而和雷电咆哮没什么两样,我甚至能感受到闪电耀出的光辉从他齿缝间蹦出,进而跳入我的眼眶。
他的下属肯定没有不怕他的。我当时是这样想的。
他主动问我,初中呢?要不要去国外。
因为当初他隻向大姐妥协到我愿意去国外才把我送往国外这一地步。
而他的孩子,没有一个不被送到国外的。
爸爸,现在的学校很好。我当时说。
初中就去国外吧。他以命令的口吻强调著那句话,进而审视起我。
我看著那股眼神,像佈满天空的黑云,像永不止息的暴风,连同他的话语,在他的一字一句间猖狂,在我合不拢的双耳中回荡。
我的心中再次涌上那种心绪,哽咽又狂躁的情绪,带著我冲向田野,抵达崖边。
不要。我终于开口道。
傢庭的爱,我不知道我到底拥有多少。
孤儿,我不确定我到底是不是,至少曾经不是。
爸爸最后还是搁下瞭送我出国的事情,因为叔叔又出现在瞭傢裡。
我又开始持续且小心地窥伺著,隻是这种窥伺竟渐渐让我萌生出一种渴望,像盲人渴望光明的我渴望身临其境,或者是正大光明地直视著那一切。
就这样我升入瞭初中,叔叔不知道什么原因再没出现在傢裡,我也再没见过他,而爸爸也再没带其他男人回过傢。
大概是真的和叔叔分手瞭。
谈恋爱,谈对象,分手,是我初中后耳熟能详的词彙。
而我的那种渴望愈发地冲击著我。
与此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