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2页)
盛司聿守在病床前,承诺道:
“爷爷,以后我会好好守着家业的,再也……不去见安以夏。”
陪着盛老爷子过完最后这段时光后,盛司聿周身的气势更加冷了。
从前安以夏还在的时候,他还没这么严肃,甚至偶尔还会面带笑意。
可现在,几乎时时散发着冻人的冷气。
盛司聿就像是个工作机器一样,除了去医院检查身体,就几乎住在了公司。
公司在他的带领下蒸蒸日上。
从前那场无数人羡慕的爱情,逐渐变得鲜为人知。
也只有盛司聿时时戴着那枚结婚戒指,一旦有人问起,他便会一脸幸福地笑着说:
“已经结婚了,我们很相爱,她在家里等我,我要早点回家。”
然而,他却几乎很少再回那个清冷的家。
家里没有安以夏,和其他地方就没什么区别。
一些知情人都以为他疯了,不知情的人则以为,他可真是一个顾家的好男人。
不少女人试图扑上去勾引他,他都通通拒绝了。
为了让所有人闭嘴,他领养了一个有天赋的男孩,放在身边悉心教导。
二十年后,那个男孩已经长大成人,足以独当一面。
盛司聿便将公司托付给他,独自去了F国。
到达安以夏民宿外面的时候,他想:
爷爷,我已经遵从你的遗愿,足足二十年没去见她了。
我也想完成自己最后的愿望。
盛司聿听见熟悉的风铃声,这一次,民宿的门开着,一旁的小黑板写着:“正在营业,欢迎入住。”
咚咚。
他敲了敲门。
“请问还有空房间吗?”
民宿里一个年轻的混血女孩冲着里间喊了一声:
“妈妈,有人要办理入住。”
安以夏刚走出来,门外的盛司聿就落荒而逃。
他已经没有勇气出现在她面前了。
她已经有了新的家庭,新的人生,再也不属于他了。
盛司聿在民宿的不远处,买下了一个店铺,开了一家邮局,专门寄信给过去的自己。
即便知道对方收不到,但还是偶尔会有人来写信。
他给过去的自己写了一封信,只有简单的几个字:“对安以夏好一点。”
明明两家店就隔了两条街,他们却一次都没有遇到过。
即便后来的盛司聿知道,那个混血女孩是安以夏收养的,他也再没去见过她。
只是偷偷看她几眼,从他人口中得知她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