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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叮铛铛是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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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第1页)

皓淮想了半天,缓缓吐出两个字:“难吃。”

叮铛气得直拍桌子:“你们俩干嘛啊?要倒闭了是不是?”

本来叮铛只是气话,但是刘建国还真的不做声了。

“人家说的也没错,是难吃。”

刘建国勉强笑起来,“主要是确实老了,没干劲儿了。”

“大师又算你要走背字了?”

“这回听你话了,没找人算。”

街灯亮起来,靠玻璃坐的刘建国一笑就挤出皱纹,阴影嵌进纹路里,像是上世纪铅笔漫画留下的粗粝线条。

“小贝……不回来了。”

叮铛有些错愕,误解成了更加沉痛的意思。皓淮不知道小贝是谁,但也在旁边一脸认真。

“看给你俩吓得,那孩子说工作成了,能留在美国了。”

“那你也去啊。”

叮铛问他。

“做父母的哪能这么添麻烦,”

刘建国又笑,“我准备把店盘出去,退休回老家了。反正这店开着也没用了。”

“这个臭小子,敢骗他爸爸。”

刘建国笑着叹了口气,脸上的粗铅笔线条舒展开,成了上色之后柔和的初稿。

有个叫刘小t贝的小男孩,从小学做过一篇关于贝律铭的阅读理解之后,也想当一个也能设计出香山饭店的建筑艺术家。

他父亲刘建国还真做生意发了笔小财,供刘小贝出国追求偶像的母校。

我要先给爸爸设计一个独一无二的房子。

刘小贝许诺了,尽管多年以后他早就忘了,只有无穷无尽的修改和低微的话语权让他不断感到厌恶。

刘建国就一直保留着给儿子绝对梦想的店铺,等着儿子的承诺,也是自己给儿子的承诺。

但率先和梦想破裂的,不是走够半生风雨的刘建国,而是当年最灿烂的刘小贝。

越是繁华的地方越不需要梦想。

但同样这种地方,梦想和无理由的爱意就在贫瘠的水泥里肆意疯长。

37、我缺席的一段日子

皓淮问叮铛要不要回家,叮铛正好想问他那天和沈顾殊演戏的事,就习惯性地准备和他一起去停车场。

结果皓淮指着一辆改装过的鬼火绿纹饰大哈雷冲她点点头,示意她走错了方向。

她倒退着走回来,不可思议地看着皓淮把白色头盔轻车熟路地戴在头上,他掀开透明挡风前罩,被内盔遮挡住的半边脸颊多了几分恣意,本就流畅至极的额头与下颌更加卓越。

“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