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第2页)
大概是坐得久了,血压一时没跟上,她还没用力就觉得头晕眼花,顺着面前四散的金星重新坐了回去。
她面前的人却蹲下身来,她朦朦胧胧中觉得对方歪着头打t量自己,但并没有感受到不怀好意。
那人把卡其色围巾向下压了压,露出因为车内和室外温度飞速交替、而颜色淡下的嘴唇,上唇偏薄,下唇较丰,把嘴角天生上翘的微笑衬托得玲珑剔透。
“咦?”
沈顾殊真的笑起来了,甚至有点喜出望外的意思,“这不死鸭子吗?”
叮铛升起来一股愤怒,不理解这个半夜开超跑溜街的沈老板为什么非得停下来看个热闹。
“我看你……”
沈顾殊一点儿没察觉对方的愤怒,更加从容不迫地打量她哭得红通通的眼睛,“终于失恋了!”
说对了。
并且感觉是沈顾殊私下里狗嘴里吐出的第一根象牙。
但是这根象牙太及时了,及时到叮铛想拿起来直接戳进他不开窍的非工作用脑里。
“啊,对。”
叮铛瞪了他一眼,“给我解释一下什么叫‘终于’。”
沈顾殊满意了,站起身拍拍手,叮铛仰起脸瞅着他趾高气扬的下颌,结果发现即使是这种死亡角度,也抓拍不到这个傻子的奇怪照片。
他的下颌仰角和颈线也像是西方油画精心测绘过一样。
放在皓淮身上称作完美,放在沈顾殊身上称为暴殄天物。
“因为——踹人者,人恒踹之。”
沈顾殊哼了一声,继续他的嘲讽,“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叮铛挑起一道眉毛。
“第一,解释你的第一句话。”
“第二,别乱拽文言文,你说一句‘天道好轮回’就行。”
沈顾殊想了想,觉得有道理,随后不爽地瞥了一眼身后的保时捷。
搞不明白,是越伤心,人的战斗力越强吗?
43、《爱玛》
由于始终是背影对着皓淮,所以他看了很久才辨认出沈顾殊。
是叮铛叫他专门过来的?
那……是个十分明智的选择,找不到一丝一毫得不利之处,如果非要说,那就是以后的日子有些波澜壮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