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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大生意(第1页)

云初靠在枣红马身上喝酒的时候,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政治生态不同了,自己办事的方式也要要变一下。

以前,瞒上不瞒下,是云初经历过的政治生态,现在,人家连抢劫,偷盗,违规这种事都不瞒着皇帝,云初以前积攒的某些经验就用不上了。

娜哈在枣红马的背上蛆一样的蛄蛹烦躁了,就顺便骑坐在云初的脖子上。

云初有些无奈,回到长安之后,像她这么大的女孩子正是该学习认字跟学女红的时候,就她这个比男孩子还要男孩子的脾性,如何能坐得住哟。

老猴子是一个很好的老师,可是呢,自从进了玉门关,丁大有跟老猴子这群胡商的协议就等于完成了。

丁大有不愿意让别人看到他堂堂的折冲府都尉跟一群不值钱的胡人混在一起,就早早打老猴子他们离开了。

云初总觉得离开丁大有之后,老猴子他们好像也挺开心的,片刻都没有在玉门关逗留,骑上骆驼就朝长安走了。

看着把脸贴在哥哥脸上胡乱蹭的娜哈,云初第一次现自己从西域带回来了一个祸害。

这孩子皮肤不够白,关屋子里的养养可能就好了,这孩子不喜欢干净,这也不要紧,以后多找两个嬷嬷照顾她卫生就好了,这孩子喜欢胡乱吃东西……这也不要紧,了不起以后自己经常下厨就是了。

……就是让她穿唐人女孩穿的那种步奏繁琐的衣服,以及念书,写字,女红,这些会很难。

再加上她的外貌,想要在大唐找一个好夫婿应该非常的难。

唐人喜欢胡姬,而不是喜欢有一個金碧眼的老婆,这一点人家分的清清楚楚的。

云初的烦恼没有经历多长时间,就被丁大有喊去分赃了。

人家的货物多,人手也多,所以准备把这些货物统统带去长安交给皇帝赚取最大程度的利润。

云初的货物少,大多数又是金子,再就是几十头骆驼,丁大有体恤他,给他分的也是金子。

所以,云初现在手里最多的就是金子,算了一下,至少有两千两金子。

众所周知,除过士族与勋贵之外,寻常人家是不用金子的。

李义府现在为了自己考虑,正在朝廷上积极推行五品以上官员就是士族的建议,就算是通过了,云初也不知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成为五品官。

远水解不了近渴,还是要想办法把这些金子转化成铜钱才行。

可是呢,两千两金子转化成的铜钱数量至少要好几吨,就他跟娜哈两个就算有骆驼帮忙,也没有办法弄去长安。

于是,云初又开始怀念老猴子在的日子了,这个老家伙在的时候怎么看怎么讨厌,怎么看怎么危险,但是呢,自从老猴子自己上路之后,云初现自己干什么事情都不方便。

带金子去长安是不成的,大唐府兵一旦归国,就会立刻成为农夫。

商州折冲府的府兵可不一定就是商州人,府兵们走一路散一路是常事,等走到长安的时候,丁大有身边也不知道能剩下几个。

到时候自己跟娜哈两个带着两千两黄金进长安?

云初思前想后,觉得还是要找丁大有商量一下,如何处理这些黄金。

丁大有听了云初的建议之后,呆滞了片刻道:“你准备把金子在这里交给程处默,然后在长安让程氏将两千两金子的铜钱交给你分给那些战死的同袍亲眷?”

云初摇头道:“程处默至少要分给我三千两黄金的铜钱,就这,我还是亏得很。”

丁大有努力运转一下自己不太灵光的脑袋想了好久才道:“你给他两千两黄金,等你到了长安,他不但要把两千两黄金的钱给你,还要多给你一千两黄金的钱?

凭什么啊!

程氏虽然不出什么好人,可是呢,程处默那家伙粘上毛就是猴子,没你想得那么傻。”

云初拱手道:“劳烦都尉走一遭,就这么去问他,如果他真的聪明的话,就一定会答应,如果不答应,就说明他不是一个聪明人,我宁愿带着两千两金子跟着您混到长安。”

丁大有斜着眼睛看了云初一会道:“也好,何远山他们的死我也有责,帮你当一个见证,保证让程氏在长安把钱给你还是能办到的。

不过,你多要一千两金子的钱,可能不成,真的,程处默那家伙精得很。”

云初笑嘻嘻的道:“您尽管去问,我觉得他有八成的可能会答应。

其实这话最该跟都尉您说的,可惜,都尉在玉门关没有根基,家里也不够富裕,要不然您才是最合适的。”

丁大有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你跟老子的关系还没有好到白给你一千两金子的地步。”

“您去问问,说不定就成了呢?”

“要是人家把我当恶客打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