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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事皆宜番外怀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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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2页)

“像南三门的大黄!”

“不信谣不传谣,南三保安大爷早就澄清了,大黄是公公!”

李雾山垂眼看向她们谈论的对象,隐约像只活物,还能听到微弱的叫声。他把窗户轻轻拉开一条缝,轻咳了一声。

窗底下的女孩齐刷刷抬头,惊恐地望向他。

被注视着的李雾山不自然地移开了目光,说:“小声一点,办公室有老师要休息。”

他自觉话说得有理有据,声色亦十分和蔼,但这几个女孩却跟吓到了一样,从紧密包裹的圆瞬间散开,小声地说“对不起”

李雾山这才明白,她们是把自己当做老师了。

他想说“我不是”

,但话没说出口,就看到“圆心”

处颤颤巍巍站起来个什么东西,黄黄白白的一小只,比他的手掌大不了多少。

“是只小狗,不知道谁丢在这儿的。”

一个女孩解释道。

李雾山盯着这会动的生物看,看它发灰的皮毛,和细细的支撑不住体重的腿,猛然想起,在很久以前,自己曾有过一只差不多的狗。

那时他大概七八岁,李雨水没出生,但他有一只狗。

或许是哪个去世的老人留下的,也可能是外来的流浪犬。它在这片和它年龄一样老旧的小区里游荡许久,直到某天被放学的李雾山手上的玉米棒吸引,跟着他走了一段路,从此交了一个朋友。

李雾山管它叫“大毛”

,这是学校里总是欺负他的小胖子的名字,每次小胖子的妈妈来接他,就会在校门口挥着手喊“大毛,宝贝,妈妈在这儿!”

真恶心,李雾山想。

但是他的“大毛”

不恶心,它是只好狗。

它总是在小区门口接他放学,然后陪他走到单元楼门口,心情好的时候还会陪他上一层楼。但大毛不会送他到家门口,因为“阿姨”

很怕狗,看到大毛她会大叫,然后拿出拖把打它。

大毛也不会送他出小区门口,因为它是这个小区的守护神兽,镇守一方,绝不走出自己的职责领地。

“那我们明天见啦大毛!”

李雾山摸着它的头,背着书包跟它告别。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多久,他也记不清了,只记得某天吃早餐的时候,他爸爸安慰阿姨:“没事了,说是城管会过来统一消杀。”

李雾山把碗里的最后一口粥喝得干干净净,问他爸爸:“消杀什么?”

“没什么,”

爸爸将一筷子咸菜送进嘴里,催他,“吃完了上学去!”

李雾山把碗送进了厨房的水池,悄悄撕下笔记本上的一页,把垃圾桶里昨天吃剩的排骨捡起来,用纸包起来,藏进口袋里。

“我走啦!”

他蹬蹬下楼,兴奋地跑向他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