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2页)
紫虚笑笑:“不过姐姐,你要跟他再续前缘吗?可是五百年已经过去了,他都不知死了多少轮了,应当已经不记得你了。”
奚瞳想起她第一次杖责赵臻时,他嘴角噙着血,含笑咬牙对她说的话。
“公主殿下!今日杖责,赵臻没齿难忘!生生世世,赵臻都会记得公主今日的样子!公主……可莫要忘了在下啊!”
奚瞳又想起她自城墙坠落前,他伸过来的手,心头缓缓溢出一阵闷痛。
“我记得他就好。”
午时一过,陆家院子里热闹起来。
下人们洒扫的洒扫,备菜的备菜,人流在陆府各处的回廊里穿行,甚至比过年都显得忙碌一些。
妆房的姑娘们刚吃过午饭,大房的管家孟六便来知会她们,让她们排一支舞,晚宴上要跳给客人看的。
孟六嘴巴动着,说着主人的命令,手却不老实,捞过离他最近的一个姑娘的腰,顺手就在屁股上摸了一把。
孟六走后,被摸的姑娘红了眼,其余姑娘围在她身边,有的安慰她,有的咒骂孟六。
奚瞳在旁边瞧着,难免叹息。
她微垂着眼眸,捻着自己的指头,盘着自己这半个月来,在陆家观察打听到的线索。
陆家之所以是虹州第一世家,是因为前一任家主陆珩十分出色。
当年陆家还是寒门,在虹州这样地处西南的偏远贫瘠之地,本来很难出头。但陆珩容貌俊美,读书好,善清谈,又颇具孝名,所以年纪轻轻就被举孝廉,做了虹州刺史别驾。其后他用二十年时间耕耘仕途,在不惑之年坐到了大司空的位置,也凭一己之力将陆家带到了世家之列。
但陆珩贤名太盛,被先帝高宇所忌惮,在某日陆珩外出清谈归家的路上,将他暗杀于马车之中。
后来陆珩的大哥陆珏为了避祸,拖家带口回到了老家虹州。
虽是亲兄弟,可陆珏和陆珩并不相像。知道这弟兄俩的人都难免感慨,陆珩的一些美好品质,比如他的相貌,他的身材,他的文化素养,在他哥身上是找不到半点相似的影子。
但陆珏偏偏有些野心,借着陆珩遗留在世间的盛名,倒也靠着酒肉碗盏相交,拉拢了不少势力,在虹州闯出了些名堂,不算辱没家门。
赵臻……
奚瞳又想起那一席近妖的俊逸容容颜,心头不由颤了颤,生出已经不知道在心海里酿了几遭轮回的隐痛。
赵臻现下二十八岁年纪,去年先帝薨逝,年仅五岁的太子继位,他官拜太傅。
皇位的更替代表着世家利益的革新,世家门各怀心思,同皇权在暗中博弈着。可偏偏皇帝年幼,难掌社稷,当今乱世,邻国群狼环伺,可谓多事之秋。
赵臻此番跋涉,来到虹州造访陆家,想必是存了拉拢之心,想要通过联合世家,结束时局的动荡。
奚瞳想着,陆珏是有一些小聪明,但都是些上不了台面的投机手段。若说是他让赵臻大老远跑这一趟,实在不大值得。
赵臻真正想拉拢的,恐怕不是陆珏,而是陆珩的儿子,也就是姑娘们这些日子津津乐道的陆二公子——陆忧。
陆忧继承了他父亲清正温润的容貌,也一样的博览群书,善清谈,在虹州和四邻州府都有贤名。
甚至因他风度翩翩,还引领了一些当世的风潮。
男子衣衫多颜色沉闷,布料厚重,可陆忧独爱清浅绸缎,某日清谈,他说到激昂处,手臂一抬,薄缎制成的袖子顺着手臂滑下一节,露出如玉般的腕子,在场之人为之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