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1页)
我告诉他这东西一定要在咱们自已的作坊里秘密使用,绝不能告诉别人。起码现在先不能,我可不想被发现是另类,再给我沉塘了。
长枫立马保证绝对不告诉泄露出去,他一定盯紧了,都用最中心卖长契的人,或者是死契的。
我道觉得也没必要那样,只要我们能严守个几年的秘密,先抢占先机赚上一些银子,未来要真普及开来也不是坏事。
长枫帮我管理的作坊越做越大,光织女就有六十多人,其中大部分都是从盛家犯了错被撵出去的。其他的还有负责养蚕的,抽丝的,纺线的,以及染色的,一共三百多名工人。我除了偶尔让云栽跟露种过去看看,大部分都是交给长枫经营。
这家伙可能遗传了盛老太爷的经商天赋,颇有一套,制出的锦缎价格卖的很好,从没吃过亏。
赚了钱后,居然在城里盘了一间铺子,做布匹的生意,除了卖自已的也会去收购其他种类的布匹售卖。
我乐的清闲,索性将分成改为五五分,给他绝对的经营权。我每月只等着数钱就行了。这三年多来,我手里也存了一万多两银子了。没了金钱的困扰,我仍坚持画画和缂丝,偶尔也会抚琴娱乐。
只是,缂丝不再为了卖钱生活,而是留着自已欣赏,亦或者作为礼物送给林噙霜,盛纮和长枫。至于绘画,只挑上五六来幅拿出去卖,毕竟能被遇到欣赏它们的人也是一件很难得的事。
我的生活也越来越好了,从林噙霜给我置办的那些衣服首饰中,就能知道盛纮对她的宠爱是越来越多。
有一次我随便拿着一个玉镯让典当铺的给估价,他们居然开出一百两银子,整个震惊我了。合着我辛辛苦苦努力一年,不如盛纮手指缝里漏出一点多。
也挺好,看着那满匣子的金银玉器首饰,我在想,将来这些都是在外面活命的本钱,挺好。
不知不觉,三年多过去了,我已经十四岁半了。
我跟如兰还是一如既往的会吵嘴,明兰也是一如既往的低调。齐衡更是一如既往的中午在老太太那里用饭。我时常看到这俩人眉来眼去的,想来是情窦初开了。
长栋也十岁了,妥妥的明兰的小迷弟,平日里不多话,跟谁都不亲近,只有跟明兰关系最好,明兰也时常照拂他,给他做针线,做好吃的。
而长栎,能走能跑能吃能睡,就是不讲话,也不哭不笑,面容呆滞,活脱脱傻子一个。自被宣判成傻子后,盛纮基本放弃了他,香姨娘更是不管他。我因为心中有愧,毕竟是我带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总想对他好些。
时常过去探望,给他看我画的画,讲故事,读诗文。他慢慢的跟我也熟悉了起来,时常来找我玩。说是玩也不准确,准确来说是来我这里待着。
他依旧不说话,也没有任何表情,我画画时,他安静的看着,我弹琴时,他安静的听着。我跟他说话,他也没有回答。让他吃东西他也吃,让他喝水他也喝。
我怀疑他不是傻子,而是得了一种叫自闭症的病,可是我不懂医学,无法治疗他的病症,只能顺其自然了。
偷吃烤羊排
这一日,明兰又因为功课没做好,被老师罚抄书,她成绩差,被罚是经常的事。当然我被罚也是经常的事,我被罚的原因大部分都是因为在课上睡觉。没办法春困秋乏夏打盹,寒冬想长眠。
不过我困归困,功课可是没有半点含糊完成的很漂亮。
论成绩,在这个小小的私塾里,我也是名列前茅的优秀。总归是比长枫那个半吊子强。至于长柏她可比我大了六岁呢,又勤奋努力,自然要比我的功课强上一些。
我正收拾东西就听到庄学究让明兰罚抄盐铁论,惊的我手上的动作都停了,那全书可是六万多个字呢?三天抄完,庄学究疯了?怎么可能!我听着明兰在讨价还价,四天抄完也不可能。
虽说因为要过节学堂里放了两天假,可也是抄不完的。反正她是女主,定然有人帮她。我收拾东西就走,在小山丘上看晚霞。
何处秋风至,潇潇送燕群。朝来入庭树,孤客最先闻。
此时已经深秋,我看着面前满树的红叶突然想起唐朝刘禹锡的这首《秋风引》来,不自觉的就念了出来。身后不知怎么就传来如兰的声音,“哎呀,哪有什么燕子,附庸风雅,你们林栖阁的人见人说人话,见狗就知道汪汪叫。”
我转身对着她喊了一声:“汪汪!”
如兰没反应过来,愣在那里。我补充说:“我对着狗说人话,也要狗能听懂才是啊。”
“你居然敢骂我是狗。”
如兰才反应过来,举起手里的暖炉就要打我。
我把手里的书笼放到地上,摆好架势等着她放马过来,谁知她收回手,说,“你这到会装可怜,丫头不带就罢了,怎么连手炉也不带,就会装可怜博同情,跟你家小妾一个样,日后出了门子也只会吟风弄月的妖精做派。”
“哎呀,我有爹爹送的皮子做的手套,一样暖和。五妹妹同样是爹爹的女儿,怎么不见爹爹也给你准备一些呢。”
我茶言茶语的说着,反正在她眼里我就不是好人,那就做坏人。
如兰翻了个白眼道:“我有手炉取暖,谁稀罕你那破皮子手套,哼!”
我看了眼手上的手套,是盛宏送的兔皮子做的。他知道我不爱戴手炉,嫌沉,便给我寻了几张好皮子,云栽和露种帮我缝制了皮靴手套和马甲。我穿的暖和自然不用拿那沉重的手炉,而且那手炉里的碳烧完了还要换,就要一个人随时在边上伺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