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第3页)
江与临曲指在刀刃上一弹,遽然消失在原地。
雷电杀伤力强,辐射范围广,是极为卓越的群攻型异能。
觉醒这个天赋是上帝恩赐,无论谁拥有了雷电,通往成功的路都会很简单。
菲尼克斯是一名高等级异能者,雷电系,a级,战斗力群,屡战屡胜,未尝一败。
自觉醒后,他无时无刻不被鲜花与掌声拥簇。
他足够强,也足够自信。
今夜雷雨交加,电闪雷鸣,他有着绝对的主场优势。
江与临惧怕雷电,且接连两次大范围使用异能,异能透支严重,脸色苍白得似雪花易碎。
菲尼克斯想不到自己会怎么输。
这是一场注定胜利的战斗,他只要踩着人类之光的脊背,就可以轻松站到巅峰。
假若换一个人顶着人类之光的名头,菲尼克斯或许会成功。
可惜,他遇到的是江与临。
要问江与临是不是害怕雷电,答案是肯定的。
只要看到闪电,江与临就会全身疼很久。
没人会不怕疼。
所以他讨厌下雨天。
每次闪电划过天际,蓝紫色闪光亮起的刹那,江与临全身肌肉都会不自觉绷紧,紧接着产生一跳一跳的刺痛,就像是一种无条件反应,明明没有接触到电流,但还是会感受到犹如电击般的剧痛。
他也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多了这个毛病,可能是某次去刺杀怪物雷兽,被雷电异能击中的后遗症。
恐惧是一种情绪,人类很难摆脱情绪的控制。
江与临从来没有回避过恐惧,也不惧怕恐惧。
每次下雨,他都会站在窗边看闪电。
江与临坚信只要他看得够多,总有一天会摆脱条件反射般的紧绷与疼痛。
心理学家称之为情绪脱敏训练,江与临则更倾向于认为这是一种麻木。
人是可以习惯疼痛的,当痛苦持续存在,大脑将学会自行屏蔽掉那些痛苦,如果不是视网膜受不了,江与临一定会找个合适的地方看闪电,一直看到自己完全适应为止。
综上所述,倘若有谁想通过‘恐惧’去击败江与临,那他可真是想得有些多了。
菲尼克斯想不到事很多。
在今夜之前,他想不到自己会输给江与临,也想不到有人会将‘恐惧’化为‘勇气’,用寒刃割破雨幕、割破长夜。
江与临身形犹如鬼魅。
相较于拥有北欧血统的菲尼克斯而言,江与临体型略显削瘦肌肉也更单薄,可他起攻击时,却能爆出令菲尼克斯难以招架的凶悍力量。
江与临的刀又狠又快,将刺客特征挥到极致,转圜腾挪间,菲尼克斯甚至摸不到江与临的衣角!
这份度与力量,一如他的刀刃,寒冷锋利,锐不可当。
在人类中,若论单兵作战能力,江与临是当之无愧的世界第一!
天时也好,地利也罢,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是那么华而不实,甚至有些可笑。
菲尼克斯的自信被击得粉碎。
他的荣耀,注定要止步于此。
直到冰凉的刀锋贴上脖颈的瞬间,菲尼克斯才明白自己错的离谱。
江与临单手持刀,转眼就卸了菲尼克斯手腕脚腕,将人踹飞数米。
菲尼克斯只觉一阵寒意袭来,浑身每一寸血液都被冻住,别说是运转异能,就连动都不能再动一下。
他整个人倒飞出去。
冰面光洁如镜,落地后,人又滑出好远才堪堪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