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孟元峥的保护(第1页)
孟元峥只知道林阅川是因为程家的小儿子程知非陷害而转学,倒是不知道他在现在的学校还遭受了校园冷暴力。
其实在决定把林阅川纳入自己的保护范围的时候,孟元峥就已经着手在处理这件事了,只不过后续一直有专业的团队在处理,所以他几乎没有跟进过这件事,对于那些专门为明星进行危机公关的团队而言,这件事几乎算得上杀鸡用牛刀了。
孟元峥和裴昭挂断电话,便拨通了团队负责人的电话。
负责人叫薇薇安,是一个手腕铁血的女强人,一直负责孟氏文娱板块的公关工作,接听电话的时候正在那边中气十足地骂人,“哎妈呀,孩子死了你知道奶了,大鼻涕淌嘴了你知道甩了?我们处理完造谣的你知道来抱大腿了?晚了,看着你们家小糊咖糊穿地心吧!”
她用东北话骂完对方,转眼又柔情似水,“小孟总,有什么指示呀?”
孟元峥到家的时候,裴昭正在气呼呼地打电话,“什么同学聚会,不去不去,省得你们看见我烦!”
那边不知道说了什么,裴昭更生气了,“你们不喜欢林阅川就是不喜欢我!陆和盛,你再说一句他的坏话咱俩就绝交听见没?”
孟元峥把路上买的小蛋糕取出来一块放进冰箱,又把另一块拆开,还在一边放上了小叉子,“过来,吃甜点。”
裴昭愤恨地挂断了电话,拉着一张脸,老大不乐意地晃到餐桌前,连最喜欢的巧克力蛋糕都失去了兴趣,有一遭没一遭地戳着,就是不往嘴里送。
孟元峥养他这么多年,他那边小心思简直一猜一个准,八成是想让自己找人查一下林阅川之前的事,好给他澄清谣言,又担心到底林阅川刚来这里没多久,万一自己拒绝了他也无话可说,所以故意表现地心不在焉,就等自己主动问,这样再说,就不好拒绝了。
孟元峥故意逗他,装没看见。
裴昭把自己最喜欢吃的巧克力蛋糕戳了个稀巴烂,都没等到孟元峥问他怎么不开心,于是自认为悄悄低着头只抬起眼睛去看孟元峥,结果孟元峥正似笑非笑看着自己,显然是猜透了。
裴昭把叉子一丢,走到孟元峥身边搂住他脖子撒娇道,“你帮帮他嘛。”
说着就去胡乱亲孟元峥的嘴唇,小狗一样。
孟元峥任由他亲,等他安静下来,才语调平稳地说,“同学聚会什么时候?”
裴昭兴趣缺缺地从他身下下来,坐回自己的位置,吃那个被戳得惨不忍睹的小蛋糕,“大后天,不过我不去,他们都排挤小川哥,没意思。”
孟元峥等他把那个蛋糕吃完,然后说道,“换衣服,带你出去玩。”
裴昭也没什么兴趣,“小川哥又不在。”
“要不给你套一根狗绳,让林阅川天天牵着你怎么样?”
“那你和小川哥轮流吧,你一,他二四六,星期天你俩一起。”
裴昭说道。
他嘴上说着哪里都不去,但还是把吃完的蛋糕包装随手扔进垃圾桶,然后上楼换了一身衣服下来。
孟元峥开车带他一路开到商场,先是去了手机店买了两部最新款大内存的手机,又去电脑店选了两台高配的游戏笔记本。
裴昭把手机包装拆了,换上了自己的电话卡,剩下的手机和两台电脑就沉甸甸提在孟元峥手里。
“干嘛还要自己来啊,网上买不就好了?”
裴昭一边给新手机下载软件一边问。
“再去买点衣服,现做有些慢。”
孟元峥的衣服大部分都是定制,孟家有专门的设计团队,不光负责了他们的正装定制,日常生活的衣服也都包含着,就连裴昭的衣服也都在孟元峥的要求下一起包揽了,只不过裴昭嫌弃他们的眼光保守,所以也会从一些品牌店买衣服穿。
以往买衣服,都是裴昭自己看,最后孟元峥付钱,这次他倒是也上手选了几件,只不过全部是没有图案的纯色款,还全是黑白的。
“这几件有什么区别啊?”
裴昭拿着几件他选的黑色短袖问。
“没区别。”
孟元峥道。
裴昭知道那是孟元峥给林阅川选的,即使不是自己穿,他也有些无语,“什么老年审美,我初中的时候你给我订的就都是黑白纯色,我同学以为我就两件衣服!”
他把自己选的几件放到导购手中,“姐姐,这几个款,都要两件,要185的。”
孟元峥默默去付款,对于自己审美被怀疑并未多做辩解。
他对衣服的要求一向是简单舒适为主,他从小学开始就上私立学校,每年要买十二种校服,文化课穿的、体育课穿的、重大活动穿的、春秋的、夏季的、冬季的,可以说,他大部分时间都是穿着不同的校服度过的,即使是大学之后,他也很少买衣服,都是每年定制,大部分也没什么出彩的地方,只不过剪裁和用料要比外面买的高几个档次。
临近中午,两个人找了一家汉堡王。
孟元峥不怎么喜欢吃汉堡,但是裴昭喜欢,一进去就点了两个汉堡一份小食拼盘外加一杯加冰的可乐,孟元峥让他照着原样再点一份。
裴昭震惊,“哥,你不是最不喜欢吃快餐吗?”
震惊虽震惊,但还是乖乖照做。
刚找到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裴昭就看见林阅川推门走了进来,视线在扫视一周后便抬脚朝他们走过来。
林阅川穿着奶茶店的工作服,大概是一直在讲话,嘴唇微微有些起皮。
“小川哥,你在奶茶店工作啊,”
裴昭让他坐在自己身边,小声道,“你是不是缺钱,让老孟给你,他有钱。”
林阅川微微摇头,“你们吃什么,我请你们。”
裴昭刚要拒绝说哪用得着咱们掏钱啊,咱哥有的是钱,就听见孟元峥淡淡道,“等你发了工资,请我们吃大餐。”
他把“大餐”
两个字咬得很重。
林阅川点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