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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女穿什么样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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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1页)

她无精打采地躺在床上,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笃笃笃”

窗外传来一阵富有节奏的敲击声。

“菲菲?”

打开窗户,衣身诧异地望着眼前的小猫头鹰。

“几天不见,你好像又圆了一圈呢!”

衣身抱起菲菲,掂量了一下分量,“起码重了一磅。”

菲菲不高兴地“咕咕”

两声,仿佛表示抗议——“你瞎说!你乱讲!我没有!”

衣身解下菲菲脚爪上的信筒,却不忙着拆开,转身先去给菲菲倒热牛奶。牛奶的香甜气息直冲鼻孔,引得她肚子又“咕噜咕噜”

起来。索性,她也给自己倒一杯。

一人一鸟,分坐在餐桌的两边,各自饮啜着面前杯子里的牛奶。

衣身慢慢展开信。

“衣身,你还好吗?虽然我回家了,可是一路上我都担心极了,好几次都想掉头回去。我也没有胃口吃晚饭——尽管布兰洛婶婶做的红酒烩牛尾美味极了,可我只吃了我妈做的干酪馅饼。怎么样,够兄弟吧?”

“那群家伙讨厌极了,我真想狠狠揍他们一顿,不然,我一定会气炸的。我知道你担心什么,不过,我有个好主意——你一定会喜欢!”

“听我爸说,霍兹一家最近度假去了。所以,短时间内,米米尔鬼林一定不会太平。你说,如果我们把那帮讨厌鬼骗到米米尔鬼林去,会不会很好玩?他们一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连滚带爬,磕头求饶,对吧?到那个时候,我们就躲在高处静静地欣赏他们的表演,一定有趣极了!而且,我敢保证,他们一定不会猜出是谁干的!所以,你不必担心会牵连到瑟西夫人。”

“如果你觉得我的主意不错,我们就尽快行动起来吧!不然,等我爸从教育司开会回来,就会丧失这个大好的机会!”

“急切地期盼着你的回信的好友乔纳森。”

望着信角花里胡哨的签名,衣身的唇角慢慢浮起一丝笑意。

唉,真是个天真的好孩子!

衣身感念乔纳森的好意,却不会接受他的建议。

上周,霍兹一家悄咪咪里离开米米尔鬼林。前脚才走,她后脚就知道了——米米尔鬼林嘛,里面有她的老相识。

米米尔鬼林,顾名思义,就是闹鬼的林子。呃,当然,那都是陈年旧账了。现在,大家都唤那片林子为米米尔桦树林。

听上去挺正常的吧?那是因为,林子里有霍兹一家坐镇。

霍兹家是僵尸家族,据说家族传承久远,祖辈还曾经做过国王。后来,国败了,国王一家被叛军活埋。若干年后,再现于人世时,就是一家子僵尸了。

住在米米尔鬼林里的霍兹家,是国王僵尸的后代孙。三十多年前,老霍兹手持大魔法师祖狄的信物,于某个夜黑风高之夜,带着一家老小,悄悄地进入鬼林。从此之后,鬼林就不再闹鬼了,米米尔鬼林自此改了名字。

知道这件事的人,本就不多。随着时间的流逝,当年的知情人所剩无几。而今,在哈克里特魔法学校,谁会想到那片美丽的白桦林,曾经是个恶鬼横行的凶地呢?

而衣身晓得米米尔鬼林,纯属误打误撞的意外收获。

彼时,衣身还没上学,正是淘气顽皮,鸡嫌狗不爱的年岁。尽管没有上过正式的飞行课,可衣身却骑扫帚顺溜得很,堪称“飙车小能手”

哈克里特魔法学校很大。打衣身还小时,她就在学校里转悠。几年过去了,学校里依然有她没去过的地方。其中,就包括了米米尔桦树林。

米米尔桦树林很美丽。远远望去,笔直的银白色树干仿佛英武的卫兵,三角形的叶片宽大饱满,春夏碧翠如玉,而入秋后则变成金黄色的扇面,亮晃晃,仿佛金丝绸缎般耀瞎人眼。

这么美丽的地方,吸引着每个路过的人。

然而,并不是什么人都能进入米米尔桦树林。

因为,这片美丽的白桦树里,是大魔法师祖狄的私产。况且,在林外,设置了魔法阵,但凡非请即入者,都会被魔法阵炸飞出去。

当然,那点力道并不足以把人炸伤。可问题是,魔法阵发挥的力度拿捏地非常巧妙,将将够将不速之客炸到一百多米外的河沟里去。那河沟不深不浅,淹不死人,可要让人湿漉漉地丢个大脸,却也尽够了。

看,大魔法师就是大魔法师,即便作古百多年,可当初设下的魔法阵,依然那么厉害!

那日,衣身正对着美丽的白桦树林流口水,咕噜咕噜转着眼睛,暗搓搓地琢磨怎么才能溜进去薅几片漂亮的桦树叶。

忽然,她眼尖地发现有个人,正从林子里往外走。那人在大日头下披着全黑斗篷,身形高大魁梧,跟巨人似的。只是,他走路的样子有些奇怪,僵硬着腿脚,看上去别别扭扭的。

衣身趴在草丛里,一眨不眨地盯着那人。

白桦树林里并没有小道,可那人却时不时地改变方向,甚至还会在某个树前左绕绕右兜兜,仿佛在跟空气捉迷藏。他时而前进,时而后退,好半晌,才从林子里出来。在迈出林子的一瞬,衣身看得分明——空气中似乎有透明的涟漪泛起,周遭的白桦树显出微微的变形。

哦,原来是魔法阵呀!——打小儿就在魔法学校里混的衣身,早就炼出了一双利眼。

衣身从来不晓得米米尔桦树林里竟然有人,更没听说过林子外还设置了魔法阵。眼前情形,非但没有令她畏惧,反而愈发激起了她的好奇心。

她默默回忆着那人前进后退的步伐,小心翼翼地按部就班,居然就真得给她摸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