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第1页)
王璇沉默地看着江面,俞今拍了拍她的手臂:“走吧,去开庭,我会为你打赢这场仗,你不必怕。”
坐在原告席之上,俞今终于见到了王璇的丈夫吴奇,不过马上就是她的前夫了,看着是个文雅秀气的男人,光从外表上看与王璇还算相配,可惜内里不行,终究是白费。
她从包里掏出一沓厚厚的卷宗,将证据目录和证据按顺序排列好放在左手边,起诉状放在右手边,掏出律师证交给书记员核对代理人身份之后,还不忘回头继续用眼神安抚王璇。
法院:“本案由审判长夏清,审判员陈辰,人民陪审员杨若曦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王小静,原告是否对合议庭的组成有异议,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没有异议,不申请回避。”
法院:“被告?”
被告:“没有异议,不申请回避。”
法院:“原告对被告的出庭人员是否有异议?”
原告:“没有异议。”
法院:“被告?”
被告:“没有异议”
法院:“依据《民诉法》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诉讼当事人享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以及查阅、复制本案有关的材料和法律文书;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及提起反诉的权利。但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程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有关诉讼的权利义务内容本院在案件受理和送达的材料中已向当事人送达,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
原≈ap;被告:“听清。”
法院:“接下来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原告:“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三、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如下:原被告于2021年4月12日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被告与其他女性同居,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原被告婚后购置奥迪牌汽车一辆,车辆及车牌均登记在原告名下;位于宝川路1530弄42号1103的房屋一套,登记在原被告名下,首付款由原告父母支付,房屋的主贷人是原告。望贵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并依法分割财产。”
法院:“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被告:“不同意离婚,双方感情并未破裂。”
随后便开始举证,俞今拿出了王璇与吴奇的聊天记录,两人在微信内多次发生争执,王璇质问吴奇是不是出轨了,吴奇承认并表示出轨又如何,王璇几番表示要离婚,吴奇也附和早就不爱她了要离婚。
又拿出了王璇家中监控摄像头拍摄到的视频,王璇与吴奇发生激烈的争吵,王璇摔了杯子,随后吴奇对她进行了推搡,导致她摔倒在地,手掌被地上的陶瓷碎片划伤,并附上了伤口照片。
最后她拿出了吴奇出轨对象邻居家门口可视门铃的监控记录,三个月来吴奇晚上回到该名女性的家中,早上离开去上班,时间基本规律,两人常常牵手同进同出,且有两人在门口拥吻的画面,可以证明吴奇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两人感情已破裂,并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
拿出可视门铃的证据之后,吴奇就大为跳脚,他在被告席拍案而起,指着王璇的鼻子骂她:“好啊你,你跟踪我?你变态吧?我怎么会和你这种人结婚?你想离婚是吧,可以,离啊,但是房子车子我们一人一半!”
王璇也火了,指着他骂:“去尼玛的一人一半,车子车牌都我妈付的钱,跟你有半毛钱关系?还有这房子,首付我爸妈付的,房贷我还的,你家就付了点装修家具的钱,你真好意思你。”
两人情绪比较激动,书记员劝了几次两人都无法冷静,俞今也没有阻拦,仍由他们去吵,吵得越凶越能显示他们的感情不和,她笃定地整理着手头的证据,把关于财产归属的几个细节都厘清了。
两人终于被劝住了,愤愤不平地闭嘴坐下,俞今便开始出示赠与合同和房屋贷款的相关资料,还好王璇的父母脑子清楚,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车辆只赠与王璇一人,房子的首付也是对王璇个人的赠与。但房子毕竟是婚后购买的,且王璇的父母只出了首付款,即使婚后王璇作为主贷人还贷,但还贷的来源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套房子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只是共同财产可不是简单的一人一半,撇去首付款300万,650万的房子只剩350万需要贷款,算上贷款利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也就一年多,占房价款比例大概18左右,离婚时房子价值差不多在800万,王璇只需要将装修和彩电的款项返还给吴奇,再补给他8万元房屋分割赔偿款就好了,王璇总计只要付给吴奇40万左右就能分割完毕,买一个干干脆脆的清净。
听完这一切,吴奇更是恼羞成怒,他大骂她和她的父母心机太深,竟然算计成这样,王璇不禁冷哼一声:“算计?谁算计谁啊?你家跟我玩空手套白狼,你当我们全家人是傻子?不过是你们家算盘落空,就成了我们家心计深?你自己又蠢又贪罢了。”
吴奇看着斯文,听完这番话竟然抄起了桌上印有“被告”
二字的钢制名牌就向王璇砸来,所有人都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吴奇的律师来不及阻止他,书记员和法官也没能预料到,俞今看到飞来的名牌下意识用手堪堪挡了下,但还是砸到了王璇的额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