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第1页)
林度不自觉地微笑,走过去,站到左边,轻轻拿手指戳了戳他右肩。
他没有任何犹豫地往左边转,蓦然间,两人眼神撞了个正着。
林度愣了一下,哑然失笑:“你怎么会往这边转?”
陆暮西眼中的惊讶一闪而过,很快就溢满了的笑意,他侧身让了让位置:“我朋友老爱这么玩儿,习惯了。”
路口对面的红灯亮得岿然不动,林度站到他身边,问:“你每天都走这么晚?”
今天陆暮西差不多就比她早走五六分钟吧,怪不得以前回家的时候从来没有遇见过他。
“嗯。”
他应了一声,又觉得太冷淡,解释道,“下晚自习那会儿人太多了。”
林度其实压根没他想得那么敏感,随口问了句:“安徒生童话好看么?”
她写题的时候抽空看过一眼,陆暮西晚走那么久也并没有在学习,而是随意拿了本英语老师落下的纯英文安徒生童话看。
其实他也不仅仅是这一会儿不学习,他平时就没对学习上心过……
林度不是对不学习的人有什么意见,她只是奇怪,奇怪他这副不咸不淡的态度,就好像……,他根本不在乎自己的未来一样。
陆暮西闻言,低头睨她一眼,又将目光落回红灯,“还行吧。”
,片刻,他看着红灯笑了笑,“你那会儿写那么认真,我以为你压根儿没注意到旁边还有人呢,居然还知道我在看什么?”
“我能一心八用。”
林度兴致勃勃,“看什么了?讲一个听听?”
绿灯亮起,林度刚抬脚准备往前走,就被一个高大的身影笼罩。
陆暮西自然地错身,站在了有车的那侧,随意地问:“想听哪个?”
这不是林度第一次被陆暮西的无微不至所惊讶,这个年纪的男孩,要么是没心没肺的大直男,女孩儿摔了就只会张着嘴哈哈笑,情商比大猩猩还低,要么就是早早学的油腔滑调,不知道在哪里看了几篇帖子,把自己拾掇得人模狗样,彬彬有礼装绅士,其实心里只是想骗女孩儿玩玩。
但陆暮西既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他开玩笑从来都是用那种离别人痛处八竿子打不着的点儿,甚至有种对谁都故意保持距离的冷淡,今天这种礼貌周到也不是装的,因为他平时就这样,甚至对男的也是这样。
上次在礼堂听讲座,汤林和感冒,特别怕冷,正好那两天下了场雨,外面的风有点冷,礼堂的窗户开着通风,汤林和离窗户远,根本联系不到那边的人,站起来过去关窗又太显眼,正当他瑟瑟发抖频频往后看的时候,陆暮西如同天神下凡,站起来在众目睽睽中越过了十几列人,神色自若地在一堆人的注视下关上了窗户。
“天神下凡”
类似肉麻的描述是汤林和本人原话,他当时都要感动死了,听完讲座恨不得以身相许,结果陆暮西一句“你先转回去,别传染我俩”
,成功把他一刻感恩的心砸得稀碎。
林度有时候会突然想起常悦学姐对他的描述,阳光朝气,意气风发……
不论是第一次见到的那个冷漠的他,还是现在这个平静的他,她都没法联想到常悦学姐嘴里的那个人。
两人走过马路,林度回神,后知后觉地回答:“随便?要不就讲你最后看的那个吧。”
“我想想啊。”
俩人慢慢在夜色中的林荫道走着,陆暮西在沉思或是什么,半响没说话,林度也不催,就这么边走边等。
不一会儿,耳边响起他略带笑意的声音:“是一个陀螺跟球的故事,叫thelovers。”
“陀螺和球生活在一个抽屉里,有一天,陀螺对球说‘既然我们住在一个抽屉里,就让我们成为一对恋人吧,你说呢?’,但球是皮革做的,看不上陀螺,就没搭理他。”
“第二天,陀螺的主人给它上了一层漂亮的颜色,陀螺又去找球求婚。球再次拒绝了他,并说,我的爸爸妈妈曾经是一双皮革拖鞋,我的腰上还有一块软木呢。”
“陀螺挽回道,而我是用桃花心木做的,并且是市长亲自把我车出来的。球不信,于是陀螺发誓道,如果我说的是谎话,那么上帝就永远不让人来抽我!”
“最后球还是拒绝了陀螺,因为球喜欢的是在天空翱翔的燕子。后来有一天球不见了,陀螺以为她跟燕子在一起了,因为想念又得不到她,所以球在陀螺的心中更美丽了,那是他美好的恋人。”
“五年后,陀螺不小心掉到了垃圾桶,他看见了屋檐上雨槽里快瘪成烂苹果的球,他得知球在这里呆了五年,而球没认出他来。后来,佣人来倒垃圾的时候,只发现了陀螺,她把陀螺带回给了主人。”
“从那以后,陀螺也不再说球是他的恋人了。”
故事到这儿戛然而止,林度忍不住追问:“为什么?”
陆暮西想起文中的最后一句话,轻声道:“因为当爱的人在雨槽上呆了五年,浑身湿透狼狈不堪的时候,爱情就消失了。”
林度听得目瞪口呆:“这什么歪理邪说?”
陆暮西看她一脸吃了苍蝇的表情,生怕被迁怒,笑着解释道:“这可不是我的想法啊,书里陀螺原话。”
林度没品出什么大道理,只想翻白眼,她面无表情地说道:“这狗屁陀螺,还爱情消失了,消失个屁,简直玷污爱情俩字。”
她果然没文艺青年伤春悲秋那根筋,但好像带着点儿非黑即白的单纯,陆暮西不禁调侃道:“怎么?你是那种觉得爱情高于一切的类型吗?”
林度不解地看向陆暮西,他接着说道:“可趋光避暗是人类的天性,既然是人,诸如此类的劣根性,发生在爱情里也无可厚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