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2页)
她其实隔着老远就看出来那两个人是陆暮西和宋涛迩了。
那个许久未见的身影,即使过了这么久还是能一眼认出来,常悦都觉得自己有点可笑,更可笑的是,自诩落落大方处变不惊的她,竟然愣在原地说不出话。
她在心里打了好多遍草稿,装出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挽着林度,貌似不经意地问道:“你认识陆暮西?”
因为一个不经意的碰面就心神不宁,这不像她,在别人面前佯装淡定、百般试探,也不像她,可她还是这么做了,甚至不惜用蹩脚的伪装来掩护自己那点诡异的自尊。
常悦说完就有点后悔。
刚刚应该再坦荡一点的。
她本来以为自己已经修行到了“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
的道行,可看到这么别扭拧巴的自己,她心里依旧是说不出来的挫败。
林度惊讶地转过头:“学姐你认识他?”
“他之前是我们班的,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休学了。”
“这样啊。”
林度恍然大悟,怪不得那天他穿着高三的校裤,“他现在在我们班。”
常悦本来想再问一句“他现在怎么样”
,可又觉得这实在太不像自己了,“嗯”
了一声,没再说话。
倒是林度好奇地问:“他以前什么样啊?”
她这个问题几乎是脱口而出,没有任何犹豫和思考,常悦愣了一下,随即苦涩地笑了。
是啊,这样才对,自然的好奇和询问才对,不管是该坦荡一点还是拧巴一点,只要瞬间有这样的想法,挣扎过,就已经是欲盖弥彰。
他以前什么样?
“他啊——”
这么简单的问题,常悦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半响才一字一句答道,“他是个很好,很优秀的人。”
“你居然用了这么朴素的形容词。”
林度有些诧异,常悦常年处于校园权利中心,深谙语言的艺术,平时夸手下人的词儿都不带重样的,张嘴就引经据典能把人说得忘乎所以,现在居然就说了个好,林度不可思议地挑挑眉,笑问,“什么叫好?”
“每天呼朋唤友地也能考年级前几,性格阳光有朝气,同时又不像那堆二百五一样的男生,整天只会开无聊的玩笑和傻乐,老师同学都爱跟他开玩笑,轻松往那儿一站就一大把人喜欢,特别意气风发……”
常悦说着说着,嘴角泛起了笑意,随即又发现自己说得太多了,耸耸肩,努力看起来轻松一点,笑着朝林度眨眼,“我可能是羡慕他万人迷吧。”
坦白说,这个描述让林度有点陌生,她感受到了陆暮西社交很轻松的那个体质,但着实没体会到他有多么阳光朝气,也没太感受到有多意气风发,他在班里不怎么发言,也不主动不参与话题。他更像是被薄雾遮住的太阳,发着光,却少了真实的朝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