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章(第1页)
姻看起来多么美满,脸上的笑容看起来多么阳光,心里始终有一大片黑暗,很难驱散。
2
记得我第一次看见安然,第一眼看见的是她的眼睛。
很漂亮,也很特别。
里面闪着桀骜的光,带着狠劲,像狼。
母狼。
这样的女孩子,并非同类,我对她敬而远之。
至于她引以为傲的成绩,在我看来,justsoso。
学霸嘛!我也是。
后来,我和她在一起了,这些你们都知道。
说点你们不知道的——
3
那一年大一,我和她差点分手。
两座城市,两所截然不同的学校,一辆火车,天渊之别的生活方式,仿若两个世界。
一边是天之骄子,在食堂讨论问题时,能把餐盘推一边,随手拿出草稿纸演算起来;
另一边是咖啡厅或快餐店,永远络绎不绝的客人,我的女朋友在这里端盘子。
我看着她,无数次问自己,这是她要的人生?我选择的伴侣?
当然,也有诱惑。
学校里有女孩子向我表白,肤白貌美,家境殷实,一口伦敦腔,弹得好钢琴,眼神明净而温和……典型优渥环境下长大的小花。
两个女生之间,我犹豫过,最终坚定地站在安然身侧。
灵魂的契合,超过一切外在的表象。
这件事,我从来没给安然提过,但她……
也许知道。
否则,那一年,她不会忽然跟着我炒股。
她赚钱有多辛苦,我比任何人都清楚,她在用她的方式,朝我靠近。
否则,她也不会在正文里写出「爱情的本质是势均力敌」这样的话了……
4
安然的思维方式,比我更趋于理性与克制,就像报复祝彤运那件事。
筹备多年,一击必中。
至于她不让我插手,很多人不解,但我懂,我理解。
在她看来,报复家人这样暗黑的事,不适合男朋友帮忙,她不想我的手上染上任何不道德。
这也是她心疼我的方式。
我接受她的好意,只找了与祝彤运在同一所学校的好友,请帮忙盯住祝彤运,以备不时之需。
5
再说婚后,我们养了一条狗。
大型犬,苏牧。
每到周末,安然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躺在阳台上,头枕在苏牧肚子上,抱着本书,晒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