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2页)
他小心翼翼地抬起眼皮,来回打量两位警官的神色,怯怯地问:“是……有什么问题吗?”
“你应该很清楚当年生产的产妇并不是‘李琴’。”
戚山雨用平淡但笃定的语气说道:
“可你还是让那个产妇用‘李琴’的身份生下了孩子,并配合她出具了这张不合法的出生证。”
徐明张口就想否认:“啊这个……我、我……嗯,我不知道……”
“你知道!”
林郁清在一旁打断了徐明的辩解;“冉拉阿紫已经承认了,她说,‘你当年跟她打了招呼,说是你熟人’。”
这大招开得早,但效果群。
徐明瞠目结舌,还未出口的分辩全都堵在了嗓子里。
林郁清冷声催促:“快交代吧,‘她’究竟是谁?”
“……”
徐明满脸纠结,似是在拒不承认还是坦白从宽中挣扎。
这时,一旁的仡所长适时开口了:“老徐啊,你想想咱乡里乡亲的也就那么点人,谁不知道谁啊,真要查起来……嗨,也就是我们所里那些小的多跑点儿腿的事情……你就别给他们添麻烦了吧!”
仡所长是在提醒徐明,“熟人”
这个概念说起来宽泛,实质也就那么点儿亲戚邻里同学同事的范围,真要排查起来,在孖海村这么个人际关系紧密的小村子里,迟早能查出来。
但让警方动真格的查,和当事人自己坦白就是不同的概念了。仡所长当然不希望徐明将事情闹大,只能尽力试图委婉地说服他。
终于,徐明放弃了挣扎。
“……她叫吴小雨,是我妈那边的表亲……”
老人交代道:“那时候她还没结婚,我也不知道小孩真正的爹是谁……但她跟我说,有人愿意收养她的孩子,不过办收养手续太麻烦了,干脆用那家媳妇的身份证来生……请我通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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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徐明的交代,他有个远房表侄女,名叫吴小雨。她并非孖海村村民,而在同属滇越管辖的另一条村里住。
当年的吴小雨也才十八九岁的年纪,离村到市里一家餐厅当侍应生,后来不知怎么的怀了个孩子,等她抱着肚子回家时,已是离临盆不远了。
吴小雨没有结婚,男方似乎不愿意负责,但她不知怎么的联系到了一对“好心人”
,愿意收养她的孩子,只是有一个要求——那家的男人说收养手续太繁琐,也容易给双方留下麻烦,于是让吴小雨用他妻子的身份住院、分娩,这样生下来的孩子自然就是他们两夫妻的娃了。
姑且不论“好心人”
的要求是否合理,那时的吴小雨以及吴小雨的家人急于摆脱她肚子里麻烦的私生子,于是想到了徐明这个村卫生所的医生。
与相对管理严格的市区综合性医院相比,拢共也没多少个医生护士的村卫生所当然更容易钻空子。
徐明辩称自己当时并不愿意,但架不住表弟一家软磨硬泡,好话说尽,才勉强同意了让吴小雨拿着李琴的身份证办住院,并开具了假出生证,把新生儿直接记在了汤、李两夫妻名下。
“可冉拉阿紫说,她和你当时都收了‘产妇’的钱。”
林郁清用“你可拉倒吧”
的眼神盯着面前的老人,现自己实在很难对他产生“敬老”
的情绪,“是这样吗?”
“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