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初蒙(第3页)
小姑娘蹲在地上抱膝委屈:“我爹我娘,我们整个仙祠村都被他杀光了!我被他抓来当侍女,每三天就生不如死!神仙是坏的,这世上根本没有好神仙!”
阿蒙宝贝地把蚱蜢捧起来,脸色涨红:“你才是骗子!教主就是好神仙!我如今被选作赤月使,等我做了善事,成了血月使,我就能见到他了!他一定能认出我,还有这个礼物!”
可惜后来,事与愿违。
阿蒙在月异教中成长,从最开始的跑腿送信,到第一次单独执行任务。那任务是什么,竟是亲手剥下一具尸体的皮肤…他望向队长,队长面上也罩着面具:“队长,我们为什么要做这个?”
“问这么多干什么!”
“神仙为什么要人皮,这太残忍了!”
“小心说话!”
队长作势要打他,“这话传到血月使耳朵里,没你好果子吃!”
“不,不!”
阿蒙不能忍受自己满手鲜血,手下尸身皮肤还温热,“神仙不是这样的,神仙不是这样的!”
他崩溃地跑出去,正撞上坎位血月使。两道阴森目光。
于是次日,他便被喂下了那三日需一次解药的半边日。
他又去找了梅香。终于明了了她的感受。
少年和少女蹲在土堆上哭泣。世间为何是这样的?连神祉也在虚伪做戏?
“梅香,我们跑吧。”
阿蒙点燃了火堆,将视若珍宝的草蚱蜢丢了进去。
蝗虫是最能生存的动物。过境之时寸草不生,比之大上千倍的人都拿它毫无办法。打不死,灭不去,铺天盖地。
而如今,它正于火堆中化为灰烬。
阿蒙只觉得心也捧了一堆灰。父母双亡后,他还能吃百家饭长大,又进入月异教为神仙做事。他一直以为自己很幸运,很坚定。可到头来,他只有迷惘。
“跑去哪呢?”
梅香噙着眼泪扒拉火堆,“每三日我们就需要解药,不然会全身腐蚀融化而死。就这样吧阿蒙。我最近学了个词,叫认命。我们认命吧。其实我做教主的侍女,也没什么不好。你…你若做多那些活,也就习惯了。”
“我不想习惯。”
阿蒙狠命摇头,“我要杀了他,我总有一天要杀了他,给死掉的这么多人报仇!”
梅香:“你疯了!快别说了。他是神仙!”
“神仙就能把人踩在脚底下吗?我不服!”
阿蒙开始磨刀。开始用微薄的俸禄购置各方奇异毒药。他自然听说过滋养太平花的金溪,且太平大漠近在咫尺,可他无能进入。
那寻常的毒药也是可以的。他把它们统统抹在了自己的刀刃上。
每三日上山头领解药是他的机会。那一次他吞下解药后没有离开,而是躲在暗处等待时机。
然后他听到有人在说话:
“那就这样定下。三日后,暾帝的龙武卫会进入大漠,我们就用大地动的旋风劫夺饷银。等太州城守来了,只会看到车马在,而银不在,人也不在。到时候我们再如法炮制,把城守…”
后面声音渐小,他听不清楚了。这些坏人又在密谋些什么恶事!耳朵凑近,也只捕捉到最后一句。
“谨遵教主指令。”
阿蒙手中的剑差点掉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