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页(第1页)
可是先勇祖母到底没能熬过小她近二十岁的情敌,一命呜呼没两年,老头子马上和小女人正式结婚,还公开收养小女人前头的儿子为义子,颇有点老夫聊发少年狂的任性。然而,“苦尽甘来”
、夫唱妇随没有几年,老头子也不行了。
临死前,他吩咐黑压压地跪了一屋子的孝子贤孙们,将来任何时候都要视小女人为“亲娘”
“亲祖母”
,“我死之后,无论何时,皆须以你母亲苏女士之命是从”
。
饶这么吩咐着,还是不放心,怕他那些如狼似虎的孝子贤孙们生吞了爱妻。据说私下里给了小女人一笔巨款,让她带着两个儿子远走美国。
后来,不知是先祖父遗言的震慑力,还是因为她是家中辈分最高的人,这个家不知从哪年起就有了这么个不成文的传统,每年在小女人生日的时候,由台湾这边的长子或长孙去纽约探望、祝寿。
先勇是家中老幺,早年间都是父亲去纽约。父亲身故后,换大哥去。可是大哥现在也是重病缠身,躺在“荣总”
的病床上苟延残喘着,这副担子自然而然就落在了他的肩上。
按理说,都是祖辈的恩恩怨怨,隔了两代人,他肯定没有祖母的那份恨意,但跟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阿嬷不亲也是真的,不然也不会十几二十年没见过面。
先勇还有一点不自在的原因,就是他们留在台湾的这一支明明家大业大,却随着祖父的故去迅速地落魄了下去;而纽约的这一支家小人少,反倒渐渐风生水起。传闻小女人早年间用着常夫人的名头,在小而紧凑的纽约华界发展了不少人脉,经行家点拨,在华尔街做股票,赚得盆满钵满。所以,先勇这次来,总有点去阔亲戚家串门的窘迫。
公园大道的常夫人
虽然是第一次来,兰珍和先勇很容易便找到了阿嬷的家。
在这个叫“曼哈顿”
的小岛上,你不需要任何的导航系统,只要知道目的地的交叉路口在第几大道和第几街,就能顺利到达。纽约客们连坐那标志性的黄色出租车,也是这么吩咐司机的:“把我送到第x大道和xx街。”
阿嬷家是一幢红砖的战前合作社公寓,总有八十年历史了。
这里门禁森严。
在等阿嬷家的东南亚华裔保姆南希下楼来接时,兰珍问:“你阿嬷家的电梯会不会是那种直达她家的私人电梯?就像电影里面放的上东区豪宅那样。”
先勇答非所问:“我看上东区也就这样吧,楼都蛮老的了,感觉还没有你在多伦多那个楼现代。”
兰珍不敢苟同:“哪有?我觉得这里的氛围跟气场甩多伦多几条街好不好?location!location!location!(地段!地段!地段!英文语境中强调房地产中地段的重要性)”
跟着南希坐那老式的双门电梯上楼的时候,开电梯的胖老头和南希很熟络的样子,寒暄了几句,然后冲先勇和兰珍笑道:“常夫人是一位非常可爱的女士,我们都非常喜欢她。”
先勇听懂了个大概,局促地笑笑。
兰珍偷眼觑着老头一身熨得笔挺的制服,梳得一丝不苟的银发和胡须,还有那双雪白的可着手指头戴的手套。不知不觉就想起了自家公寓楼下那个粗门大嗓、带着浓浓南亚口音,“决绝”
地告诉她:”
不行,我们邮件还没分好呢,分好自然会往你信箱上贴个条的。”
的老门房。
我们都非常喜欢她?喜欢她人好?随和?谁是我们?这幢楼所有的门房?是因为她每年的小费和圣诞礼物给得丰厚吗?
兰珍对阿嬷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她听祖母讲过,她们家的祖先是施琅那时候从福建去的台湾,是老资格的“本省人”
,所以先勇这种“高级外省人”
(二战后从大陆去台湾的有身份的人士及其后裔)的家庭关系和生活对她来讲很陌生。但不管怎样,常家祖父当年位高权重,让他销魂的女人怎么都是位美丽俏佳人。
可兰珍看过一张阿嬷年轻时代的照片,长身玉立,自有一番风韵,然而漂亮还真是谈不上,眼角略微上挑的单眼皮,略有些低矮的鼻子。她想:大概旧时代的人的审美观和现在不同吧。
据说先勇的亲祖母从前是长沙有名的美人,所以常家的后人们分析:“也许老头子就是喜欢纽约那个的年轻活络。”
不等兰珍思考明白这当中的道道,他们就到了阿嬷家所在的九楼,没有私人电梯,据说只有顶层阁楼才有,可是气派却是一分不减的。
进了那红漆双扇大门,马上有种旧时代的厚重气息扑面而来,满屋都是或红或棕古雅的家具,一看就价值不菲。
兰珍下意识地用眼搜寻拖鞋,可她没有找到。她见下楼去接他们的南希也没有换鞋,径直走进了屋内,便放下心来:这个家大概行的是美国规矩,进屋不换鞋。先勇倒没有找拖鞋,只是迅速而装作不经意地偷瞄了一下自己脚上的新皮鞋是否干净。
给她们开门的是个说一口流利国语的六十开外的妇人,见他们来了,用带点南方口音的普通话笑道:“总算来了,老太太一直在盼着。”
先勇认出,这一定是阿嬷从大陆来的娘家侄女,他父亲从前唤她徐姐,是个老姑娘。二十年多年前,阿嬷回大陆探了一次亲,双亲和弟弟、弟媳都没活过她,只剩了这么个侄女。老太太可怜她孤苦无依,就把她接到了美国。这个侄女没什么学历,又不大会讲英文,就一直留在这里照顾姑母。
先勇不知如何称呼,不想造次,因而点头冲她礼貌地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