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第1页)
黄昏之馆
最近这段日子里,森茉莉说过的有多潇洒就过的有多潇洒。
什么,社畜生活?
不不不,怎么可以说是社畜呢?这是装逼呀!
每当站在人群的最中间说出自己的推论,而犯人泪流满面的时候,她就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
仿佛脚踏在云端,找不着边际。
俗称飘了。
话又说回来,因为她破案又快又多的缘故,现在还升官了呢!一级检事长,由内格任命,还算不错。
这天,森茉莉接到了一张邀请函。
落款是这样:神所遗弃,幻影之仔
后面跟着地址:黄昏之馆。
此外还有宴会的时间以及两百万的不记名支票。
前面还好,后面就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了。
随随便便给人送钱是怎么回事?
知不知道天上不会掉免费的馅饼呀?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而且就这点钱……
森茉莉不屑的弹了弹,随便让人挂了一个失物招领后就将这件事情抛之脑后。
同事们听说这件事情后,格外的羡慕。
这就是厉害人的本事吗?随随便便就有人送钱,还是两百万。
过了一段时间,森茉莉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
黄昏之馆,哪个黄昏之馆?
她也是看过柯南的人,虽然具体的内容已经记不太清了,却对黄昏之馆印象深刻。即使过去这么多年了,偶尔也能想起一点事情。
“给我查一查黄昏之馆是怎么回事?”
森茉莉揉了揉太阳穴,随手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属下。至于她自己,当然是去破案呀!其他的比如写报告那都是属下的事,她完全不用沾手。
不久后,森茉莉得到了一份答案。
黄金之馆是大富豪乌丸莲耶的母亲建造的,距今已经有好几十年历史。
不过几十年前随着乌丸莲耶的死亡,乌丸莲耶母子二人建立的集团分崩离析,宣告破产重组。
在那时,黄昏之馆被银行收走,然后经历了好几任买家,现在正在大上祝善的名下。
森茉莉摸了摸下巴,决定还是去一趟。
在她的印象中,黄昏之馆又被称为黄金之馆。
因为那栋屋子是用黄金打造而成,只不过在外表弄了些伪装。
不过这里的人是不知道的,毕竟在他们眼中这还是没有发生过的事。
那一天到来后,森茉莉就让人带自己去了。然而在半路遇到了一个小小的障碍,一个横跨在道路上然而汽车绝对跨越不过的大坑。
司机问:“检察官,现在这情况是要调头走另外一条路吗?”
森茉莉毫不犹豫的打开了车门,然后朝着森林的方向奔去。
司机惊呆了,一脸懵的看着远方。
一段时间后,他发现远处树影摇动,仿佛正在遭遇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