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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莫晓一什么人,吵起架来脸不红心不跳:“这是我的刀,快还给我,否则我们见官去。”
童子毫不示弱,恶狠狠地瞪着我:“这刀是我家少爷捡的,你说是你的,有什么证据。”
哎呦,捡到东西不归还失主反而拿来当当,对方也不是什么好人。本来我还有点惭愧的,现在心安理得了:“你家少爷捡到的刀是我的,按照我承天律法,捡到东西要归还失主。”
童子眨眨眼睛,忽然挤眉弄眼地笑了起来:“少爷捡到刀身,又让我在捡刀的地方找了半天,好不容易将刀鞘也找到了。你说这是你的刀,你先说说你的刀丢在哪了。你说啊,你说啊。”
说你个大棒槌,大庭广众,我怎么能说那个地方是小倌院?这臭小子怎么这么可恶?
我气得胃痛。
这还没完。
童子又提高了声音,大声喊道:“我可以告诉你,这刀是在……”
我急忙打断他的话:“别说了,我拿钱赎总可以吧,当铺不是出价一两银子吗,我出二两银子。”
“不够,”
童子的主人突然阴森森地开口了,还伸出两根手指,在我眼前晃了两晃,“二十两银子,一分不能少,二十两银子。”
趁火打劫,我转头看着他,正要开骂,忽然愣住了。
竹编斗笠下一张美如冠玉的脸,倾城倾国。
是那个绝代美男人贩子!
什么叫来日再见,什么叫后会有期。
见我没回答,人贩子微眯双眼,冷冷地说道:“茗雨,当刀。”
我猛地回神:“等等等等,二十两就二十两,不过你们得跟我去取钱。”
人贩子微微一笑:“带路。”
太可惜了,长得这么好看却这么幼稚,真是太可惜了。
我美滋滋地带着他们主仆两朝门外走去。
路上,我漫不经心地从童子嘴里套话:“小兄弟,你们是来参加群英会的吧,是哪个门派的?”
“我家公子是生意人,不参加群英会。”
“哦,生意人啊。”
我一边揉着手,一边用余光瞥人贩子。
他微低着头,认真地看着路。
幸亏他带着斗笠,不然他的美貌一定会非常引人注目,那样拿回雀灵就不容易了。
七拐八拐,我领着他们进了一条小巷。小巷有两米多宽,巷侧全是房屋背面,巷中寂静无人。
走着走着,童子沉不住气了:“到了没有啊?”
我停住脚步,背对着他们得意地奸笑起来:“嘿嘿嘿嘿——”
“你要干什么?”
童子惊慌失措。
要的就是这种吓人的效果。
我猛地转身,一把拖过他怀中的刀,教训道:“臭小子,你娘没教你捡到东西要归还吗?”
童子眨眨眼,咬牙切齿地扑了过来:“还给我。”
这孩子比我还脸皮厚。
我一手举着刀一手挡着他:“小子还抢东西,信不信我揍你?”
“茗雨,退下。”
就在这时,静静站在一旁的人贩子突然喝住童子,望着我讥讽地一笑:“连刀都弄丢,做什么刀客,不如和男人好好过日子。刀你可以拿去,下回没人替你保管。”
和男人好好过日子,这叫什么话,正想开骂,却不自觉地注意到了他的眼眸。
灰色的眸子。
带着轻蔑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