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大事件盟主加更(第1页)
宁采薇是个很敏感的人,她听到庄县丞的话,再察觉到庄氏女有点诡的眼神,哪里还看不出其中微妙?
庄县丞在打小老虎的主意,想当小老虎的岳父?
那不是挖自己的墙角,抢夺自己的核心专案麽?
可是他凭什麽?就凭这个三寸金莲的女儿?
难怪对小老虎这麽喜欢,原来转着这个心思!
没错,这个庄四娘的确长相极佳,漂亮的像个小仙女,就算和自己比,也只差一点而已。
可惜,她裹脚了。
就这双畸形的小蹄子,她就输定了。
哪怕自己什麽都不做,她也必输无疑。若是她没有裹脚,那才真的是个劲敌。
可宁采薇是个很重视项目风险的人:
她忽然想到,如果小老虎被时代同化呢?
会不会有一天,他和明朝男子一样,也以三寸金莲为美,嫌弃自己一双「大脚」?
还是不能掉以轻心!战术上不能视敌人!
小心驶得万年船。要是小老虎真成了别人的女婿—·
想到这里,宁采薇就暗自咬牙。
宁采薇在打量庄氏女的同时,庄姝也在不着痕迹的观察宁采薇。
爹爹说,朱寅是个天生早慧的神童,将来或许大有出息。又和自己年纪相仿,长相气质也是出类拔萃,谢家宝树一般。
今日见了他,果不其然,看着很顺眼,确乎大有眼缘。
似乎,配得上她庄四娘子题只是这随他一起来的女郎,又是谁家女儿?难道就是爹爹说的,朱寅的童养媳麽?
呵呵,长相的确极为出色,像个玉人一般,比起自己也不差多少。
可惜——
可惜她居然没有缠足,竟是一双大脚!
白瞎了一张脸蛋。
这南京内外,莫说那些家世清贵的少年,就是粗鄙不堪的贩夫走卒丶商贾军汉,也少有不嫌弃大脚女子的」
就这一双六寸天足,怕是给大户人家当小妾,都会遭人嫌弃。
童养媳?她根本配不上朱寅。
庄姝想到这里,目光玩味的扫了一眼宁采薇的「大脚」,欺霜赛雪的小脸上,流露出淡淡的自信矜贵。
庄廷谏见到女儿的神色,就知道这个冰雪聪明丶自视甚高的爱女,对朱寅很有好感。
如今风气相对开放,抛头露脸的女子很多。加上女儿才十岁,朱寅也才九岁,于男女大防也没甚打紧。
否则,他大可让女儿避入后堂。
「稚虎啊,这就是我家四女,小字庄姝,今年十岁。」庄廷谏抚须笑道,对朱寅越看越满意。
这不,连闺名芳龄都主动交代了。
「四娘,还不见过客人?」
庄姝站在右边,小大人般的肃容敛社,然后对朱寅盈盈一个万福,清稚软糯的说道:
「奴家见过朱世兄,世兄万福。」」
古代十岁女子,一般很懂事了。
等到庄姝行礼毕,朱寅叉手行礼道:「小可见过四娘子,此厢有礼了。」
庄姝等朱寅答完礼,又行拱手礼道:「世兄请。」」
整个过程,女先行礼,男再答礼,女再还礼。而且男左女右。
也就是说,女子前后行两次礼,男子中间只行一次礼。
这便是侠拜。
宁采薇看到这等礼节,腹诽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