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贰部 文治武功 第18章 无毒不丈夫(第7页)
汉武帝时代,以执法严刻著称的,除张汤外,还有杜周、赵禹、王温舒、义纵、减宣等人,其中杜周尤为突出。
根据《前汉书》记载,杜周出生于南阳郡杜衍县,本来是南阳太守手下的一名办事,通过巴结上司得利,受推荐给张汤,升为廷尉史。
他办事专门看上司的意思。
上司中意的人他就故意减轻罪状,上司厌恶的人他就加以打击。
在他任廷尉职期间被关入监狱的人数大增,被关监狱的时间也延长。
他的做法还受到武帝赏识,任命他为御史大夫,上升到三公的地位,家资无数。
他的两个年纪大的儿子都成为重要地区的郡守,控制黄河两岸重地,而且和他们的父亲一样残暴。
只有少子杜延年为人宽厚。
杜周平素沉默寡言,老成持重,外宽柔而内深刻,史称“内深刺骨”
,比起当时以严酷着称的其他一些“酷吏”
,执法尤为严酷。
当上廷尉之后,“其治大放(仿)张汤而善候伺”
,即善于揣摩武帝的旨意,“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者,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
,以便开释。
有人责备他说:“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
这是批评杜周办案,不以法律条文为准绳,而以皇帝的意旨为转移。
他回答说:“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着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意思是,所谓法律,就是以皇帝意旨为准。
诏狱的增加,武帝后期,用刑益严。
杜周任廷尉时,秉承武帝旨意,极严刻之能事。
每年二千石以上官吏(指相当于郡守、九卿以上的官吏)因罪下狱的,前后达一百余人;加上各郡太守和丞相府、御史大夫府交付廷尉审讯的案件,每年不下一千余起。
每一起案件所牵连的人数,大的案件达到数百人,小的案件也有数十人。
办案奔跑的路程,近者数百里,远者数千里。
案件既多,狱吏无法一一地详细审问,只得按照所告事实引用法令条文判罪,有不服的,便采取严刑拷打、逼取供状的办法来定案。
于是,听说官府要逮捕的人,都吓得逃亡藏匿。
有的案件拖延十余年之久尚未结案。
当时告状的多给别人加上“大逆不道”
的罪名,牵连到很多人,廷尉及京师官府所属的监狱所捕的人多至六七万人;加上执法官吏任意株连,有时多达十余万人。
武帝所任用的官僚,则以其只是“诋严”
而碌碌无能,以致“官事寖以耗废”
。
对杜周则少有肯定,讥刺其“从谀”
,专以秉承上意邀功,猎取高位。
杜周任廷尉数年,中间因事罢官,后又当上了掌管京师治安的执金吾,天汉三年,升任御史大夫,太始二年,病死。
杜周为官大抵仿效张汤,但远不如张汤廉洁。
张汤为廷尉、御史大夫十余年,临终家产“不过五百金”
。
杜周初为廷史,只有一匹装备不齐的马,为廷尉、御史大夫十余年,“家资累巨万矣”
。
杜周子孙相继为高官,终西汉之世,簪缨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