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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壬之刃海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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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阳光下的恶灵(第1页)

我小时候害怕走夜路,尤其害怕走在看不见灯光的地方。因此每当遇到路灯,我都要快步走过去,似乎在现实世界里无形地存在着这么一条游戏规则:路灯照射的地方就是安全圈,恶灵是进不来的。

路灯的光如此,阳光更是如此,想必恶灵畏惧阳光远大于畏惧灯光。

但是我很久以前还看过这么一部恐怖电影,片名和具体内容都忘了个七七八八,却还能讲个尾。剧情是主角在晚上被困进凶宅里,历经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在片尾从凶宅里逃出去,回到了阳光普照的白天之下。然而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却是在遍洒阳光的大街上出现了本该消灭的恶灵,就连那么明媚的阳光也压不住那阴森的气场。除了主角谁都看不见那恶灵,周围人群的交谈声和走路声逐渐淡去,背景音乐也不知何时停止了,画面里只有逐渐拉近的缓缓抬起脸的恶灵。最终恶灵的面部占据了画面的全部,电影随着主角的尖叫声结束了。那时我就忍不住感想,恐怖故事里最恐怖的不是在深夜狭窄的地方撞到恶灵,而是恶灵居然现身在阳光下。

在一些认得我的人看来,现在的我大概就与游荡在阳光下的恶灵差不多吧。

自安全局获释已经过去数天,按理说我应该要回归社会,在安全局委派的执法术士的监督下过上普普通通的生活。但现在,我已经把负责监督自己的执法术士甩掉,连原本戴在身上的定位装置也留在城里,只身一人前往郊外。

我的目的地就是位于柳城郊外的无名山。

柳城并非只在我的梦境里存在的虚拟城市,当然,无名山也不是虚拟出来的地点。我从小就在柳城长大,父母也在柳城工作和生活。被安全局抓获的时候我正好就在这座熟悉的城市附近,不得不说也是个缘分,同时也方便了我甩掉监督者之后能够立刻前往无名山。至于要去那里做什么呢?硬要说的话,无非是遵循“想要回到与它邂逅的地方”

这一冲动。换而言之,就是“故地重游”

仅仅就是这么简单的理由而已。甩掉安全局的视线仅仅为此,想必监督者也会对此目瞪口呆吧。不过她对我也是强人所难,我已经与正常生活脱钩太久了,与“它”

邂逅的时候还是学生,也从未经历过成年人的社会生活,事到如今要我回归社会,我哪里回归得了呢?无论走到哪里,心里都只有无根浮萍样的滋味。

为避免手机信号被定位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受到阻拦,我是扔掉手机徒步走到无名山的。当我到达的时候,时间已经是下午。我漫步在山道上,心里却觉得格外奇妙。

在梦境里,我也是如此走在山道上,然后不知不觉地便迷失到了山林里去。如果我像现在这样继续走,会不会也将在某一刻忽然迷失,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进入了黑夜的山林呢?

梦境里的山道大概是取材自我初中时的记忆吧。五年过去了,这条山道还几乎是原样。我一边走一边四下打量,竟有种分不清梦与现实的感觉。自以为的现实世界其实是虚假的梦——那般离奇的震撼感仍然强烈地在我的内心世界里回响,令我对于自己此刻是否身在现实世界而生出了挥之不去的不安。

为了将自己从这种感情里捞出,我专注于爬山。有时,又会幻听到虚幻的呓语。那始终伴随着我的耳畔,仿佛在黑暗中指引我的呓语。我一步步地拾阶而上,脑海中闪回过去数日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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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全局宣布无罪释放我之后,青鸟再次在我的面前出现,并且将我带向安全局的出口。

先介绍一下安全局吧,这个组织的全名是“国家隐秘安全局”

我对于安全局的了解不是很多,不过就像是青鸟在我的梦里解释过的,“安全局”

和“执法术士”

其实与梦里的“猎魔人部门”

和“猎魔人”

一样,是负责处理国内种种隐秘事件的部门和角色。自不用说,这种组织在全国各地都有分局,关押我的就是位于柳城的安全局分局。

而“术士”

,顾名思义,就是能够施展法术的人。

这里我又要暴露自己孤陋寡闻的地方了,对于术士,我其实不是很了解。因为我从来没有正经地接触过术士们的圈子,也没有正式地学习过法术。在术士们看来我就是个野路子,对于他们的了解程度与梦境里我对猎魔人的了解程度算是五十步笑百步。

青鸟在这里似乎颇具人望,她在为我带路的时候,一些路过的穿着白色内务制服的工作人员会主动向她问好,还有个绑马尾辫的年轻女性称赞她新换的饰很好看。

“谢谢。”

青鸟微笑点头。

我感觉她莫名眼熟,就对她问了一句,“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她愕然了下,然后笑着反问道:“你不会是把梦里的事情都忘记了吧?”

“当然不是,我全部记得。我是指更久之前……”

我一边说,一边回忆,“……想起来了,攻打我的那支队伍,你也在里面吧。”

“没错。”

她说,“你恨我吗?”

我对于青鸟他们毫无仇恨之心。

自从“它”

被杀死,我便感觉自己从某个扭曲的漩涡中解放出来,过去疯狂而又糜烂的灵魂似乎从自己的身体里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就像是从无尽沉沦的幻梦之海上浮至水面一样,我的灵魂终于重新属于自己。现在的我在行动逻辑上说不定更加接近梦境里的我。

不过哪怕是过去的我,也不会想着要对安全局报仇吧。我确实对于“它”

怀有深邃的感情,但与此同时,我也自始至终抱持着这样的想法——既然吃了那么多人,有朝一日被人杀死也是顺理成章。而这种想法放在我自己的身上也是一样,我不受到报应是不可以的。然而不知道出了什么差错,我居然被宣判无罪了。

我应该找个地方自我了断。

尽管这种结束方式完全不符合我的审美观念,不过既然别人不动手,就该自己动手。

在拿定主意的同时,我又难免产生了这种想法:在结束一切之前,想要再见“它”

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