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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LINE SEVEN上(第2页)

“对。”

薛叔直言不讳,“我刚才跟你说的那‘第三次’,已是最接近成功的一次;那回我在制伏了贝克尔并搜查完毕后,就把他犯罪的证据全部摆了出来,用他自己的手机报了警,然后离开了他的房间,躲在他家的别墅附近用望远镜观望。

“五分钟后,来了几辆外观很低调的车,但不是警车,车上下来的人也不是警察。

“看起来本地的帮派也不是省油的灯,尽管他们表面上对这个少爷很客气,但背地里还是留了一手的;我不知道他们是在贝克尔的通讯设备上做了手脚,还是在警局里有内线,总之他们就这么闯进了贝克尔的家里。

“接着,可能是双方生了什么争执,或者那些人权衡利弊后做了些决定,片刻后,贝克尔全家都被杀了,那些犯罪证据也都被带走,房子也被纵了火。

“事情到这里为止,我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死的人也不多。

“因此,在确认了消防车赶来后,我就去了市中心的联邦储蓄银行”

他说到这儿,罗宾逊忽然插嘴道:“为什么不学那边呢?比起跟银行劫匪打交道,溜进小学的停车场、扎爆几辆校车的轮胎不是容易得多吗?”

“这我当然也知道。”

薛叔道,“但你有所不知类似这次这种事件链,是很难处理的;你刚才也听我说了,‘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情况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多半是因为时间回溯带来的‘既视感’让某些人在某些时刻做出了和上一次不同的选择,也就是制造出了所谓的‘平行宇宙分歧点’。

“理论上来说,每一个个体每一次的犹豫、每一个‘不确定’的念头,都有可能制造出一个分支,继而衍生出一个平行宇宙;这些‘选择’有的很重要,有的则只是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但你永远无法判断哪些选择会被时空自行消化和修正,哪些又会因蝴蝶效应而被无限制地放大你只能凭经验去猜测。

“而根据我以往回溯的经验,结合前两次‘今天’所生的差异,我推断‘两车相撞、怪物暴走’这个事件,在时间线上是一个类似‘时空标记’的重要节点;虽然看似偶然,但其背后必定有着大量的‘因果’在推动其生;因此,当我对这件事进行干预时,如果干预行为本身所产生的‘因果’不足那我制造的改变就会被时空自身用各种方式‘修正’掉。

“在‘第二次’时,显然就是这个情况,早在我‘救下亚当斯’的行为实施之前,时空已经对这条时间线上的一些细节做出调整了,但这种调整并不是为了阻止我救下亚当斯,而是为了促成两车照常相撞;这就说明——‘亚当斯的死’只是无足轻重的小事,但那两辆车的相撞、以及车上那个怪物的暴走是很重要的事件,若其被破坏,会给时空的连续性带来较大的损伤。

“综上所述,‘第三次’时,我去破坏校车肯定是没用的,因为在面对这种大事件时,扎轮胎这种勾当的‘干预’力度太弱了。

“假设那个怪物藏在某个的学生的随身物品里、或者本身就是伪装成小学生的存在,那哪怕我把所有的校车全弄抛锚了,他她也一样会通过其他的方式离开学校,比如搭其他家长的车什么的、甚至是步行最后他她还是会在某处被劫匪的车撞到而暴走。”

罗宾逊道:“你就不能试着在怪兽暴走前把他她找出来?”

“怎么找?”

薛叔道,“在‘第一次’时,我就想确认校车上学生的死亡名单了,但那根本无从查起基奇纳所有公立小学的校车都是自由乘坐的形式,每天都是按站、而不是按人来接送学生的,学生们想怎么乘、乘哪一班都可以自行决定、随时更改。

“而且,那天我介入调查时,灾难已经生了假如当时只死了一车小学生,那还比较容易圈定的目标范围,可那时已有大量的人口伤亡和失踪,根本无法确定哪些失踪的孩子是乘坐那辆校车的。

“再退一步讲,即便我把怪物的嫌疑缩小到二三十人之内,我又能怎么样呢?过去问他们‘你们谁是怪物啊?’会有结果吗?对那怪物的情报,我也几乎一无所知,它有没有智慧、是如何潜伏的等等,皆是不明,万一我的出现让它感到威胁,提前暴走了呢?”

罗宾逊又抽完了一支烟,紧接着点起了下一支:“好吧你接着说。”

薛叔接道:“中午时分,我到了联邦储蓄银行附近,等候着劫匪出现。

“因为时空的修正力,我不能轻举妄动,如果我按照我所知的抢劫时间点提前一两分钟报警,那这次的劫匪们很可能就会因为某种狗屁倒灶的事情、或者突如其来的、莫名其妙的‘不祥预感’耽误一会儿,刚好在行动前听到警笛声,从而放弃抢劫,随后他们依旧会在某处因某种原因引怪物暴走

“在他们开始抢劫的那一刻立刻报警也是没用的,因为银行自身的报警系统差不多也是在这时启动的,银行内部的直线警报还比我自己用手机拨号报警要快。

“提前去找劫匪也是不现实的,我只知道他们会往哪儿跑,但不知道会从哪儿来。

“那剩下的办法就一个在他们即将完成抢劫的时候,我冲过去把他们的车给废了,干掉司机、拿走他的武器,接着冲进银行,把其他劫匪堵在大堂里,不让他们抢夺其他的车辆逃跑。

“只要我一直拖延到这批劫匪被警方包围,事件链就断了;而我所做的这些事,所产生的‘因果’也已足够,这种‘干预力度’应该就能成功抵消时空的修正力,阻止怪物暴走事件的生。”

“嗯”

罗宾逊沉吟道,“从你宣称眼下已是‘第七次’星期五这点来看事情的进展并没有你想得那么顺利吧?”

薛叔点点头,直接说道:“那五名劫匪里有四个是乌合之众,但还有一个至少在逃跑这件事上,强得匪夷所思。

“这货居然能扛着两大包钱、在身中数弹的情况下从我眼前健步如飞地逃跑,随即一路跑酷把我甩出百余米,就在我的视线中抢了一辆在街上行驶的车之后的事情我想我就不用再说了。”

“于是你就开始了‘第四次’?”

罗宾逊顺着对方往下问。

“第四次的进展和第三次差不多,区别在于这回我进银行时,完全无视了那些人质的死活,直接用上了事先准备好的重武器。”

薛叔接道。

“这样你也让人跑了?”

罗宾逊道。

“第三次的时候我就怀疑逃走的那小子是个能力者,第四次时我算是确定了”

薛叔接道,“那家伙有着相当高的身体强度和快自愈的能力、而且他还可以在受到在常人看来绝对致命的伤势时保持很高的运动能力”

“哦。”

罗宾逊不置可否地念道,“后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