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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陈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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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兄弟还是你仗义(第1页)

之所以如此的看重两个胡子都还是绒毛的年轻人,老练的坐地户生意人王国庆自然也不是钱多的花不出去了,或者是真的就如何的热心肠,乐于助人。

看人下菜碟这种事,好说不好听,但却是一直存在的。

如果换了一个别的人,一个正常的顾客,正常的进门做买卖,王国庆当然不会这么热心结交。

可这个领头的小伙子,他是个猎鹿人。

这就不一样了。

所谓猎鹿人,最开始是指住在山里,以打猎和养鹿驯养为生的鄂伦春人,鄂伦春这三个字,本意就是猎鹿之人。

由于鄂伦春人几乎全族都擅长狩猎,而且还非常擅长驯养猎犬,后来猎鹿人这个称号就成了东北老猎人中的一种十分光荣的称号。

这个称号,可不是自己说了就算的,不光要能打到猎物,而且还得是在山上见过熊也见过虎,还活着回来的。

更重要的一点是,枪法。必须得是那种打到猎物之后,身上没有第二个枪眼儿,甚至一个枪眼儿都没有的,凭这样的手艺,那才敢自称是猎鹿人,而不至于被懂行的笑话了。

这年头,猎鹿人是越来越少,有的赚了钱就不愿意再玩命、受苦,进了城里,有的则是真纯粹的那种,一年到头几乎就不出山,自己过自己的日子,即使是好不容易遇到一个,也都是上了岁数,有自己出猎物、皮子的固定人手,交也交不下人家这有本事的。

但他今天碰着一个!

那张他找不到枪眼儿的上好皮子,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想到这,王国庆挑了一下眉,他还想最后再试探一下。

“老弟,咱们见面也是缘分,兄弟曾经受了个礼物,是你们行里的东西,我也不进山,这玩意儿放我这也是亏了,老弟你看看,喜欢你就拿走。

哎!别拦着我,撕巴啥啊,今儿不是高兴么!”

陈志恒没拦住,这位王老哥又从柜台上摸了个东西过来递给陈志恒,那是一个拴了红绳,穿了一白一绿两个小珠子的鹿岔角。

“王哥,你这……我不是乘鹿的树中人,这玩意儿给我也没用啊!”

“啊?啥、啥树?”

王国庆一愣,糟了,这小子是真懂,我成不懂的那个了!

“呵,王哥,这个东西,它是个护身符,是这么回事儿……”

…………

陈志恒是实打实的猎鹿人,真真正正的在山里住过两年的手子,这些东西是啥,一般人不知道,他当然知道。

看出王国庆在试探他,但是没有挑破的必要,陈志恒笑呵呵的捏着那个小鹿角,从林中百姓讲到乘鹿之人,从使鹿部讲到树中人,不光把王国庆这个一知半解的半桶水说的一愣一愣的,连旁边的小东都听的眼睛发直。

我大恒哥什么时候在山里住的两年?我咋不知道尼!哦~~!懂了,他扒瞎糊弄人呢,啧啧啧……真能编啊,跟真事儿似的!!

“……所以啊,王哥,当初给你这东西的那人,确实没给错东西,这玩意儿在你这是个护身符,但是偏偏我这样上山的,还真就不能要。”

“哎呀老弟啊,真尿性啊!今天我算是涨了见识了!”

王国庆现在是真服气了,也是真信了。

陈志恒说的那些玩意儿,有的他不知道,有的他知道一点,但是根据自己能对得上的那些一比较,他就知道,人家说的都是真的!

那就更不能放过这个年轻的猎鹿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