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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吃人城主百姓忧(第2页)

见着齐太初的身影越来越远,竟然与老翔的身影有那么几分相似,他明白,齐太初和翔宇子都是为了他的安危,苦笑一声低头看马,“所有人都劝我习武,我自认清高,认为真正的强者应该靠脑子,但是老翔与当年的自己战斗,齐弟寻找剑的意义,过去的父亲在我心中很高大,现在我长大了,可是他却变得越来越小……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去,好像仅仅靠脑子还扛不起南阳的军旗啊!”

王羽书抬头看向齐太初的方向,心中默默念道:“齐弟,老翔,爹,娘!我要学武,然后亲手为我娘

报仇,靠自己留下身边的人。”

然后骑着马向着家的方向奔去。

那一日王羽书策马为两剑客送行总共五十里,孤骑返城。

齐太初也已经进了城中,街道上的装饰繁华倒是繁华,可大部分紧闭门窗,路上不见行人,整座城看起来都有些阴森死寂,给齐太初一种乱葬岗的错觉,突然他察觉到有人在观察自己,微微侧头看到一个房间内有个老人通过门缝观察自己,随即一个闪身消失在老人的视线中!

老人推开门左右张望,齐太初突然在他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可把他吓得不轻,嚷嚷道:“你是谁?是人是鬼!”

齐太初一愣,“老爷爷,我是人,南阳人士,今来此地,没有定所,可否在您家住上一晚?”

这百姓是个实在人,心慈悲的很,听齐太初这么一说便将门关上,晃晃悠悠的带着齐太初走进屋内。

“这堂堂一座大城,为何白天不见一人在外,难不成这城里的人都不用工作?”

齐太初接过老人递过来的水,不解的看向老人。

“这城里曾经是繁华的,但现在却不繁华了,因为都说城主吃人!”

经过一番沟通,齐太初清楚了个大概,城主李才如今五十岁,在他四十岁之前城里繁华无比,百姓安居乐业,可后来开始频繁失踪人口,尤其是孩童,之后更有甚者说亲眼看见城主派人抓人。

齐太初问过他名字,但是他说自己孤单十几年,

老伴儿女都死了,没人叫他名字他给忘了。

晚上,齐太初双手枕在头后躺在床上翘起个二郎腿,他睡不着,从兜里拿起当初老翔带他逛街买的神仙志怪小说,当初他买了就抛之脑后,现在无聊,也恰好可以偷月光来看看讲的啥稀奇故事。

《一剑长春》。

书名倒是霸气,齐太初摇了摇头,接着翻开书,看向其中的内容。不多时,齐太初就从书中的内容中脱困而出,“一掌灭万物,一剑镇寰宇,这书中写的也甚是夸张,看着无趣,还是睡觉吧。”

齐太初翻身躺下,那本小说被丢弃在一边。

此时的南阳王府中,王羽书坐在湖边,一个人撑着下巴,无聊道:“老翔和齐弟都走了,好无聊,也不知道他俩过的怎么样。”

说罢看向身边横放的长剑,在月光的照耀下,洁白透亮的剑身带着一道月光下。闪进王羽书的眼眸,王羽书将剑握紧!为什么选择耍剑,因为他想做一名剑客,与老翔齐弟组团来个南阳三流氓,咳咳咳,不是,南阳三剑客。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老翔走前将一叠绢帛塞给王羽书,上面以木炭作画,绘有剑势,共六幅,每一幅字不多,就两个,断肠,无双,望穿,拜将,封喉和风流!字不是很好,但是其中情意满满!

清晨,齐太初留下一张银票就告辞了老人离开了他家。

玄参王李才和南阳的关系并不是特别好,所以

齐太初即使遇到了报名号用处也不大,说不紧张那当然是假的,南阳王至少有个情分在,但是这吃人魔李才,拿什么攀关系?跟他一起吃?可别提,说不定还会混个抢他饭吃的罪名关进大牢呢!

逍遥长剑长三尺,有七斤四两重,剑身上半部分极为锋利,下半部分相比就钝了不少,上方破肉,下方碎骨。齐太初将逍遥剑从背上剑鞘中拔出拿在手心才有一些安全感,主要是这里的气氛过于压抑。

“若是王兄在此,我或许就没那么害怕了吧!”

齐太初自嘲一笑,朝着城主府的方向大步流星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