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页(第1页)
看来包厢里面是管批示的地方。
特使环顾四周,寻找上包厢的楼梯,这时候,他看到了他想找的人。
这可大大出乎彼得鲁·巴普提斯塔意料之外——他原以为抓捕约翰的人,会把他带到什么秘密的地方,要等自己和主教谈妥了条件之后,才悄悄地放他出来。
可是,约翰居然被带到了大庭广众之下!
而且似乎没有因为他是教士得到什么特殊待遇,因为和他站在一起的,还有一群衣着打扮各不相同的男子,他们有的像约翰一样垂头丧气,有的愤愤不平。
“不能!你不能这样!”
排在第一的那个男子突然大吼起来:“这是诬陷!”
“抱歉,人证物证俱全。”
“是她强迫我的!”
“你有证人吗?”
“……”
“那还有什么可说的,二十银币罚款,一个月苦役。”
“你们不能这样!我还有生意!我买的东西必须在一个月内运到王庭!我是为大修道院供货的商人!”
坐在桌子后面的接待员不为所动:“您应该早点把心思放在生意上——我们这里有代办货物运输服务,只要你缴纳运费……”
法律的本质
“太过分了!不要说是她勾引我的,就算我主动去找她的,也不该判这么重啊!”
这个人不肯死心地大声咆哮,把整个大厅里排队的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
“就是!”
站在队伍里的其他人受了他的鼓励,也纷纷嚷嚷开了:“不就是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误么,又没用强……”
“这也算事么?”
但是其他办公人员却没有往这边多看一眼,显然这是常常上演的节目了。
等这些人七嘴八舌说了一阵渐渐安静下来后,接待员平静地耸耸肩,“咆哮公堂可罚十银币,重犯加倍。”
“……”
所有的人登时没了声音。
“长官,行行好,我家里还有急事,这么吧,我出四十个银币的罚款,苦役就免了吧。”
一个一看就是富裕异教徒打扮的人说道。
办事员的回答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和气和拒绝:“很遗憾,不行。”
“长官,行行好,我真的很急,五十个银币,不能再多了。”
“真的不行,这是主教大人特别强调的非赎罪之一,除非你能拿到主教大人本人签发的特赦,否则……”
“长官,真的不能商量吗?”
那个异教徒将手按上了办事员的手,想递个贵重的小东西给他。
“真的不能,你看,这种罪行呢,像你们这等有身份的人,本来应该私下处理的,但是为了防止‘商量’,所以特地摆在这公开大厅里……”
这次所有的人都傻眼了。
“所有的罪行都可以用金币来赎”
是一条得到广泛承认的世俗的习惯法,这条习惯法在这里居然行不通!
主教制定这条法律居然不是为了捞钱!
“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