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杀光他们(第2页)
坐最后面的红包喊了一句,跳下了摩托。
阿火和长毛丢车开始逃窜。
我撒开腿举着刀拼命的追。
阿火身子重,又被我砸了一酒瓶,跑的慢些,很快我就追上了他。
我挥刀就砍,差点距离砍空了几次。
我狠吸一口气,闭气用力跑了起来,再次砍下一刀。
这一刀正中阿火的后背,黑短袖被我劈开一个大口子,背上的肉像嘴唇一样翻开,皮下的脂肪竟是暗黄色的。
被我砍中的阿火没叫唤,求生欲让他加快了度,转头扔出小灵通砸我的脑袋。
我一路狂追。
这一刻我已经不想活了,感觉这操蛋的生活真的一点意思都没有,一心只想弄死这几个人。
跑在最前面的红毛摔了一跤,他的两个同伴并不管他。
抓住机会我上去就是一顿砍,红毛呜哇乱叫,我听不见他在说什么。
我看到血随着刀的拔出而飞溅出来。
刀刃上,还挂着筷子粗细的肉,红红的和猪肉一样。
砍了十几刀后,我双手握刀,照着红毛脖子砍下,要一刀结果了他。
这时候红毛动了动身子,刀砍在了他的肩胛骨上。
这刀太薄,一下卡在了骨头里,费好大劲才拔出来。
砰!
一声火器的脆响。
“抱头蹲下!”
执法队来了。
七八个穿着制服的人拥了上来。
他们反剪着我的手臂,用膝盖压着我的头,还有人用手揪着我的头。
我知道我逃不了了,所以没反抗。
他们还是不放心,我感觉有人踩住了我的脚,整个人站在我脚踝上。
“我女人死在旅馆了。。。。。。”
没人搭理我,我被押上了车。
是旅店老板报的警。。。。。。
问案的人,不关心美店里的皮肉生意。
更不关心阿珍是不是被骗或者被胁迫干这个的。
他们只追究我砍人的事情。
我在看守所待了2o天左右,案子就判了。
我3年。
红毛扛下了所有事,判了15年。
长毛6个月,阿火拘留5天就出来了。
我被送到了朋城监狱。
进来的新人都是在入监队,住在入监监区,要在这学习两个月。
主要是学习内务,叠被子啥的。
还有就是背诵一些规则,五章38条什么的。
我学习本来好,学习能力强,背这些东西很容易,学习内务也很顺畅。
入监队训练极为严格,看管等级也很高,被一些人称为最像监狱的监区,所以在这几乎不会有人闹事。
我就这么过了一个月,算是慢慢习惯下来了,也没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