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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的妹妹也喜欢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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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阅读量不一样(第3页)

听到答案,黎晓源干笑着如此判断。

不然倾向于这么理智这么强逻辑的作品,就有点说不通了。

接下来,就是他自已。

“福尔摩斯探案集,如果要说篇章的话,就是血字的研究。”

“……”

尽管黎晓源挺起胸膛来说,显得很是骄傲。

但出乎意料的答案,显然不是能让每个人都接受。

“我说,你是新人对吧?会不会来错地方了?”

质问的声音,响彻差点安静下来的会场。

黎晓源向右一瞥,提问的正是刚刚那位矮个子眼镜男。

“何出此言呀?”

他紧接着反问。

那人不搭理他,倒颇有礼貌地先做起自我介绍。

“泓大的各位应该认识我,我叫许重,泓工大推理社的社员。”

黎晓源有些不耐烦:“谁问你这个了?”

许重啧嘴冷笑道:“连等人把话说完的这点耐心和教养都没有,看起来也确实不像是会认真品读作品的人。”

“你说什么?”

黎晓源一步上前,不自觉地有些恼火。

对方上来就进行攻击,还故意用了“品读”

这样一个颇有点做作的词,他已经明白对方不怀好意。

“我说你,纯属进来滥竽充数凑热闹的。”

“你最好是有依据才这么说的。”

“依据?最喜欢的作品是福尔摩斯的第一个长篇……”

许重冷哼了几声,接着道,“这就足够说明你我阅读量的差异了,连这种只读过启蒙读物的新人都收,我看你们泓大也就这种水平了。”

“哈?!”

黎晓源闻言,甚至有把对方拉出去揍一顿的冲动。

诚然,福尔摩斯作为世界上最出名的侦探,也是很多人认识的第一个侦探。

但在柯南道尔的时代,诡计发展并不如今天完善,再加上一点偏向于许多人启蒙读物的性质,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就被一些人与“初等”

划上等号。

显然,眼前的许重就是其中之一。

将阅读量作为资本,视“最喜欢福尔摩斯”

为外行人标志的肤浅读者。

但也恰恰是这种人,最重视阅读量给自已带来的地位,喜欢以此踩着别人抬高身价。

“你这话我可不能当做没听见啊?”

陶婉自然不能坐视不理。

此时,黎晓源虽然是作为外部人员加入进来的。

但对方已经将攻击范围划定到了泓大全体社员,她这个社长当然忍不了。

“说你们两句不服?”

许重不屑地发问道。

“哪年市里的比赛不是我们泓工大的人拿奖,你们泓大打酱油?就这样,最后还要算团体得奖,说两句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