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頁(第1页)
明雲緋自然是認得的,是她贈清婉那支,被她捅進了他的心臟。
興師問罪?
不像啊,她挑眉,「不妨直說。」
「能不能請陛下為我引薦越大人?」齊易沉閉了閉眼,鬆了一口氣,總算說出來了。
明雲緋腦中回想著清婉的話——長相俊俏,有些呆愣。
呆愣。
呆、愣。
她看了一眼他,眼含期待,雙手交叉,緊張的姿勢。
記憶中是只精於算計的狐狸,沒想到其實是別人捅他,他玩一見鍾情的痴情種。
「微臣對清婉姑娘萬萬沒有妄念,只是想把簪子還她而已。」
明雲緋:……你看我像瞎子嗎?
「朕不做紅娘。」
「僅是引薦,陛下。」齊易沉著急道,「齊某仰慕她的學識才華。」
不管他怎麼說,明雲緋都沒答應,讓他換一個願望。
婚姻是個人的選擇,有人要追求清婉,她管不著。
但她絕對不會引薦男子給清婉認識,清婉偏執,若因她們之間的友情,對她引薦的男子罩了一層濾鏡,盲目進入婚姻,那是一輩子的痛苦,她也護不住她。
況且,他們是同僚,見面次數多了去了,若連打招呼的勇氣都沒有,何談追求?
明雲緋從沒和人戀愛過,自認以後也不會,但她以為不拘什麼感情,唯一的秘籍只有真誠尊重四字。
她把自己的想法告訴齊易沉,輕笑,「換一個願望吧。」
「微臣知道了。」他把簪子小心翼翼地包好,「等臣想好了再來找陛下。」
明雲緋觀他背影,挺直如松,從前他性格陰沉,大戰後仙界隕落,他回了齊家,才開朗些。
這樣的人,堪為良配嗎?
她不知道。
罷了,清婉她也不是孩子,自有想法。
明雲緋笑自己操心,搖搖頭伏案批奏摺。
她發出「人過之處,仙魔退散」的敕令後,仙人與魔族若有傷害人的想法,就會自噬而亡。
修仙、修魔都是對強大力量的追求,她本意並非堵死這兩條路,任何人都有變強的自由。
是以,她沒有對仙人魔族趕盡殺絕。可能千年萬年後找到方法,人人都可以修仙、修魔。
強大些,沒什麼不好的。
壞的是人心。
第32章大生意(完)
自皇宮一敘後,齊易沉天天製造機會和越清婉見面,絞盡心思和她找話題。
但清婉還是齊侯爺長,齊侯爺短,一點都不承他的情。
齊易沉就不知從哪兒找到一位狗頭軍師,悟出一句至理名言。
——女人都喜歡好看的。
於是往後明雲緋日日上朝,日日見他穿的跟花蝴蝶似的圍著清婉轉。
他還是精於算計的齊狐狸,清婉喜歡海棠花,他就在穿搭上下盡心思呼應海棠,有時是玉簪,有時是荷包,有時衣服上的暗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