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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委婉拒絕又不失禮數,至於過兩天的事情,以後再說嘛。
嗯,南漪,得體,滿分!
她在心裡默默給自己打了一個分數。
沒等其他人反應,向野忽然緊張地問:「你最近家裡有人啊?」
「啊,是了了。」南漪解釋說,「她這幾天住在我家。」
「哦哦,這樣。」向野雲淡風輕笑兩聲,將方才微妙的氣氛就此帶過,「我本來還想回來住一個月,肥水不流外人田呢,交房租交給你們肯定比交給酒店合算啊!」
eason聽到這一拍桌子,「臥槽!真的!向野你都不知道,最近一年雪梨房租漲得太厲害了!我女朋友住的公寓前幾個月續租居然一口氣漲了1oo!」
「這麼多?」程了微微詫異,「墨爾本好像還好,沒這麼誇張。」
「是啊,銀行利息漲瘋了,哪哪都入不敷出。對了,墨爾本最近房價怎麼樣啊?」
程了報了幾個大概的區域和價格,eason鬼哭狼嚎懊惱自己當初怎麼沒去墨爾本工作。
大家的話題自然轉向飛漲的物價,感受到聚攏的目光終於解散,南漪鬆了口氣。
而向野瞪了一眼那個困到東倒西歪的僚機,陷入深深的自我懷疑中去。
雖然計謀失敗在預料之中,但下一步策略還沒想好,目前看來他只好再硬著頭皮住回張弛家。
謝天謝地,好在住在南漪家的不是那個西裝男,兩人還沒同居他就有戲!
可是剛剛南漪說,「過兩天再來」。
「兩天」是什麼意思?它用在這裡是個名詞還是形容詞?
她這麼說是真心邀請他嗎?還是暫時搪塞他的理由啊?
但如果只是隨便找個藉口拒絕,為什麼還要說「過兩天再來」呢?
萬一自己真去了怎麼辦?死纏爛打就在她家不走了,她難道還真的會留自己住下?
不過仔細想想,南漪確實是這樣的性格啊,她這人說話辦事極其體面,從來不懂怎麼拒絕別人,幾乎誰說什麼她都說好。
她很好相處,也沒什麼原則。
吃什麼都行,住哪裡都行,做什麼工作都行……
想到這裡,向野打了一個冷顫。
南漪該不會現在已經和那個西裝男在一起了吧?!
向野記得,當初南漪跟她的初戀男友就是這樣確認關係的。有人跟她表白,她不討厭不排斥,就答應了相處試試看。這是她的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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