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这将是我的领地(第3页)
戈登点了点头:“遵命,大人。”
依照记忆,雷文来到了男爵的卧房,刚把鞋甩脱,甚至来不及脱下衣服,就在一种仿佛为了赶进度、接连加班一个星期的疲惫中,一头扎到床上沉沉睡去。
隐约间,他仿佛听到了阎王爷的抱怨。
这一觉睡得尤其舒服,浑身上下都无比轻松,充满了鲜活的力量,就好像重新回到了二十岁一样。
这反而让雷文觉得很慌。
往常能这么舒服地睡觉,通常只意味着一点——他要迟到了。
从床上惊坐而起,看着窗外明媚的眼光,雷文的心骤然一松,嘴角勾起一抹微笑:“我现在是雷文·格里菲斯。
格里菲斯家族第一顺位继承人。”
是的,他已经穿越了,再不是那个每天两点一线的社畜,这具身体也确确实实只有二十岁,充满了活力的二十岁!
所以他才能够享受这一切——悠闲的、不必担心有人来打扰的安心睡眠,宽广到足以放开了撒欢的卧室
还有一整座城堡!
雄鹰堡依山而建,占地大约五千平方米,除了城墙和庭院之外,城堡主体占据了大约四分之一的面积。
城堡的主体高达十七米,分为四层,一座男爵城堡该有的、不该有的它都有。
大厅、军械库、祈祷室、会议室、会客室、书房、厨房、茅房。
除此之外,当然还有供主人、客人和仆人居住的卧房,其总数量不下四十间。
雷文第一天来的时候什么都没做,光是逛上一圈就花费了小半天的时间。
前世,他租住的说是公寓,实际就是被屋主隔成了小间的民居,面积刚刚二十平出头,声音稍微大一点,就会招来四面八方邻居的投诉。
现如今却可以在这座城堡之中肆无忌惮地任意妄为,不必担心任何人的眼光。
“啊——”
大声地叫喊着伸了个懒腰,雷文翻身下了顺滑的丝绸铺成的床铺,赤足踏在松软的地毯上,慢慢走到窗前,双手抚上坚硬而冰冷的黑色花岗理石窗台,心头却越来越火热。
这是整座城堡的制高点,也是视野最开阔的地方。
南方,是一片一望无际的绿色平原,雄鹰镇就坐落其中,袅袅炊烟晨雾一样缭绕在镇子上空,迷幻之中又充满了烟火气。
小镇西面,是数百亩已经开垦出来的肥沃农田,此时已经有领民开始在其中劳作,更多的则是扛着锄头、赶着耕牛加入其中,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金色飘带般的金沙河从东北向西南横贯而过,将这片土地一分为二。
河岸这边是农田,那边的景象则更加丰富多彩。
最东面,是一片延伸到群山之中的丛林,不仅盛产可作为燃料的松木,更生长着大片优质的山毛榉,那是制作硬弓的上等原料。
正南方是一座依山而建的采石场,那里出产的花岗理石质地优良,销路颇广,光是在里面工作的旷工就有三百多人,雄鹰堡也正是以其中产出为原料建造。
采石场西南方向绵延的山脉就是雄鹰山,穿过雄鹰山就是血腥高地,人渣的乐土、罪恶的温床、整座大6最著名的不法之地,也是周遭一切动乱的根源。
最西方则是一处规模更大的小镇——闪金镇。
一条道路向东连接了采石场和雄鹰镇,另一条道路向南方延展,而后又向南方拐了一个大弯,连接着沃顿子爵领,顺着这条路走上十几天,便会到达凯恩斯帝国西北的明珠——蒙恩城。
正因为其优秀的地理位置,闪金镇也成为了方圆百里之内最繁华的交易中心,其常驻人口和税收都远远出了以农业为主的雄鹰镇。
河岸两边,目之所及,都是格里菲斯家族的土地。
一颗名为野心的火种开始在雷文心中蓬勃燃烧。
前世,他只是一个社畜,996的工作中整日忙于ppT、总结和报表,难得休息,光是一场好梦就要占去大半时间,来不及完成修整,就又要投入忙碌的工作之中,没有野心,更不用奢求什么梦想。
但现在不同了。
他是雷文。
雷文·格里菲斯。
只要继承了爵位,他就能够在名字中加上“奥塔”
这个词,正式成为一名贵族。
雷文的目光在大地上逡巡徘徊,贪婪地注视着眼前的一切,他慢慢攥紧了拳头,就好像要将这一切都攥在手中:
“这将是我的领地!”
无论谁来,都拿不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