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一个妇女的日记是经典吗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十一章 青涩岁月9(第1页)

一九八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早上妈妈准备要回去乐昌了。我们老大不高兴的。生活中,我们挺需要妈妈的照顾,多想她在这里多住几天。可她心里老惦记着二姐的家事。总是要吵着回去。无法,就让她回吧。其实,妈妈也是不想回去乐昌的。但白天要去二姐家帮带小孩,晚上一个人在家孤单单的。真的,妈妈真的太孤独了。

在这里怎么也有个家应有的吵闹气氛吧?可怜的老妈妈总牵挂着她女儿的家庭生活。说二姐被姐夫欺负。妈妈老了,也还得为自己的女儿操碎心。哪怕是女儿也为人母了她都要操心。慈祥善良的妈妈真为我们姐妹操碎心。因为女儿一有痛苦和忧愁都要向妈妈诉苦。都想让妈安慰自己那颗受伤的心。而我们做女儿的,也应该安抚妈妈那颗孤独的心,让妈妈在年老的岁月里得到欣慰得到欢乐吧。

这时日的生活也算充实。因为有了写作,有了看书的快乐也不觉得空虚。

十一月九日星期六

好些天没记日记了,要说的事也似乎忘记了许多。

但是,同桌写的那封信却怎么也很难忘记。是的,真的很难忘记。记得那天我收到信时竟激动了许久许久。读着那封信,心也在颤抖。

同桌的处境,我都不知道她去复读初三,以为她去读卫校。她的来信使我觉得空虚,也觉得难受。她所写的每一句有情感的话语,又一次增加了我们友谊的花朵。每一句有动力的语句激励着我去创作。我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接着便写回信,写离别后的心情和现实的生活。还有自己那没学上没事干的空虚的心,,,,,,都一一告诉了同桌。这样觉得自己多了一个好朋友。把回信写了很长很长。好象这样做也能填补自己那颗空落落的心。

姐姐也责怪我:“写这么长的一封信要两三个小时,写什么长篇大论报告文学也写完了。”

哦,我己经够懊恼的了,谁叫我写不好还那么激动的,好象说话说得语无伦次的小孩子。

同桌的一言一语,反复锤炼的语句,认认真真的。如果自己随随便便的,怎么对得起她?怎么会好意思呢?在信里还说自己爱好文学,连回信也写得毫无感情,不是给人见笑吗?所以我要认真写,不管写得好不好,反正认真对待就是了。

她要我告诉她我的现状,我也知道她很关心我的近况。可是我的现实生活有什么意义呢?待业,每天做家务活。过着烟蒙蒙雾蒙蒙的雨水生活。除了兴趣爱好带来的快乐还有什么?爸爸那么凶,我总不能在信上告诉同桌:我要受气,要忍耐爸爸的臭脾气,还要洗他的臭袜子的生活吧?

最后,为了同桌不担心我,我告诉她,我对生活充满了信心。这样做是不让她对我感到失望。

希望我们的友谊永久常在!

十一月十日星期日

前几天,我和妈妈三姐一起去桂头舅父家。去到后,我和玉英在一起玩。我们是同龄人没有象以往那样拘束了。她现在是读高中,我还看了她姐姐写给她的信。她的姐姐琼表姐是一位语文老师。在信里琼表姐鼓励妹妹要把语文学好,而且要她多看课外书。她的姐姐时时都在关心着她的学习要她认真读书。

自己呢,没有谁鼓励,自己也没出息。我应该是靠自己,自己学得好的还需要什么鼓励?人是要有股冲劲的。我仍是羡慕玉英的,因为她每时每刻都有人鼓励,有家庭的重视。对了,我也要多看点课外有意义的杂志和文学书籍。就让它们来鼓励,陶冶我的性情吧。

看了琼表姐写给妹妹的信,也鼓励了我学语文的兴趣。也顺便翻看了她高中的语文课本。

十一月十五日星期五

前天晚上我一点钟才睡觉。因为我们这幢楼生了一件对别人来说是新闻的事。

在我们对面住的小美,真是把我和姐吓坏了。前几天常常听到她在房间里哭。她的哭声委婉得比她的笑声还好听。她的样子和她的名字一样美。长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黑葡萄似的眼珠谪溜溜的好看。皮肤白晰。鼻梁高高的。写的字潇洒苍劲,我还仿写练过她写的字。

前晚,她己哭得伤心欲绝。我们忍不住去劝慰她。看见她把最珍贵留藏了多年的日记本焚烧了。还吃了安眠药,在床上滚来滚去,还哭喊着叫妈。给她妈妈写了封遗书说对不起妈妈。多可悲的事。年纪轻轻的十九岁正是花般的季节,就想到了死,怎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妈妈?见到她那悲痛欲绝的情景,我忍不住也哭了。多么可悲。

在心里,我也跟着恨男人。男人喜欢“花心”

和女人有了那种关系后不喜欢了又想抛弃女人。女人,又有什么比这更受伤害的事呢?虽然我不了解她的内心世界,但是看到这幅悲惨的场面时还有什么不是男女间那事?我还曾羡慕她男朋友去她房间夜夜笙歌。然后不见再去。然后就听到她莺莺哭泣。

对于小美姐来说内心一定受到很大的创伤才做这种傻事的。她哭着对我说:“阿虾,你长大以后一定要知道想呵,不要象我这么幼稚”

这句话让我更觉难受了。也深深的记在了脑海:男人,靠不住的。之前见她一个天真活泼的女孩近半月来居然伤痕累累。想不到还象林黛玉一样焚烧诗稿还差点象黛玉一样死在男人手上。

三姐在安慰她,我跑去找她男朋友来救她。去找到他正和朋友聊天,见我说他女友吃药他脸色大变,神情恼怒。跑回去背着小美急忙去医院找了救护车直接去乐昌医院洗胃了。

小美去了医院,那房间都感到还有阵阵哭泣,委婉的哭声好象充满了幽怨。晚上我一个人在自己房间时都好害怕。

回想起她男友曾在我唱“妈妈的吻”

这歌时,他打趣道:“不是妈妈女婿的吻吗?”

他很喜欢撩爸爸,还当我的面开这些荤玩笑。在路上偶遇时,我在拐弯时突然看见他我就怕,他的眼神漂浮不定。我也不喜欢他好象有点浮夸?

读书时老师说的“一失足成千古恨”

就是指在二十岁前是危险期,正在成长的时期。特别是女孩子,一失足男人不负了就悔恨终生。不要过于的天真,也不要太早的恋爱。不到二十岁以后,我是不会去想恋爱的。现在十六七岁正是长知识的年龄为什么要想这些呢?

小美去了乐昌,医好了身体,也经过了痛苦的挣扎,家庭给她男友的压力,终于收到了幸福。结婚生女。

她还对我说:“我这生也找不到幸福了。”

以“死”

相逼,她终于找到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