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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红烧肉(第1页)

肥瘦相间的猪肉块在锅里炖着,在琥珀色浓汤的加持下,泛着油滋滋亮晶晶的光泽。茴香、八角、黄酒、酱油混合的香味裹夹着肉香,让人生津垂涎。

人是杂食动物,不过偏爱食肉沾荤。如果饿了,会说“我要吃饭”

,有了饭之后,那就是“我要吃肉”

。肉是一种美好的存在,它能激发人的内心最真实的一面,尤其是红烧肉。

下筷前,看着盘中微微颤抖水晶似的油肉,以及像红玉一样色艳晶亮的瘦肉,再加上浓稠的酱汁,人的欲望就会被撩拨到一个至高点;下筷时,筷子触碰到肉的一瞬间,那种触感由筷子传送到指尖,再由指尖传达到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期待,都在兴奋;入口时,牙齿、舌头与肉块的亲密接触,感受到了什么叫柔软细腻入口即化,几乎每个味蕾都在颤抖都在欢呼。

宋小妹迫不及待地挥舞着木勺,准备下手。宋天宝却拦住了她:“别急,再炖一小会儿。”

啊啊啊,还要再等一会儿,宋小妹急得手舞足蹈,有点煎熬啊。

一小会儿,其实不长,但是宋小妹觉得这个时间过得挺漫长的。好不容易出锅了,宋天宝刚把肉盛到盘里,宋小妹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筷子夹起一块肉来。这肉夹在筷子间Q弹Q弹的,尤其是上边的肥肉和皮,还会左右摇晃。摇晃间,晶莹的酱汁还顺着肉块滴了下来。

“啪~”

一声,随着肉汁滴在地上,橱柜顶上的黑猫也跳了下来,它循着香味,一步一步地来至地上的肉汁处,嗅了嗅。随后抬起头来,对着宋小妹“喵~喵~”

了几声。

干什么,想吃肉?宋小妹挺护食的,她转过身去,背对着黑猫。那黑猫见状便绕到了前面。宋小妹护着红烧肉又一转身。黑猫没有放弃,也完全不理会人的脸色,就这样没脸没皮地像一只跟屁虫一样,围着宋小妹转。

宋小妹被缠得没脾气了,好吧,你赢了。她蹲下身去,将筷子上的肉给了黑猫,原本以为那只黑猫会狼吞虎咽地就地消灭这块肉,没想到,它叼起来就跑,一溜烟地上了院中的女墙,消失在了墙头。

什么情况?宋小妹望着女墙那边,对着黑猫消失的地方喊:“喂,都光明正大地给你吃了,你还要躲起来。”

猫一直是一种令人捉摸不透的生物,这么多年了,只有它了解人类,而人类对它却知之甚少。

篱笆门外,一个青色的人影正在探头探脑,宋小妹觉察到了有客到访。她放下筷子,擦了擦手,便跑去开门。

随着篱笆门的打开,一个俊朗的身影出现在了宋小妹眼前。

是殿前司那个虞候,沐长风。

今日的沐长风与以往大不一样呢,脱去了一身殿前司的官服,换上了日常的服装。没有腰牌,也没有佩刀,少了几分拒人以千里之外的威武感,多了几分平易近人的亲和力。

他见宋小妹来开门,便努力使自己保持微笑状态,毕竟现在不是办公期间,对待百姓要善良,要和颜悦色。于是等篱笆门一开,便面容和善地对着宋小妹点了点头。

而宋小妹却有点诧异地看着他:怎么是他,难道是我卖给他的绣品,价格太高,被他发现了?

“你……找我?有……有事吗?”

宋小妹有些心虚,但必须要保持镇定,万一他质问起价格来,该怎么回答呢?于是一秒内她开始在心中演练起各种应对方案来,反正啊,卖出去的东西泼出去的水,想要退货,那是不可能的。

“对啊,是来找你的。”

沐长风确实是来找宋小妹的,但不是来找茬,是来送红烧肉的。他将肉分给了家中的丫鬟仆人后,不知道怎么的,就忽然想起了宋小妹。想起了宋小妹两眼汪汪、可怜兮兮的模样。失了忆,生了病,吃不起早饭,却要吃很多药,为了生计,还要冒险拿家中祖母的祖母留下来的绣品换钱,那一幅幅画面逐一出现在沐长风的脑海里,就差配上电影《祝福》中的背景音乐了。

于是他决定分一些做好的红烧肉给宋小妹。不过派人送过去呢,好像不是很妥的样子,显得自己高高在上,给人以一种施舍的态度。以他对宋小妹几次三番进牢房的那种倔强性格的了解,她肯定会拒绝的。所以思来想去,还是决定亲自去送一下。一来呢,之前也确实对她有些亏欠,二来呢也表示这份礼物的重量,不怕对方不收。

他手里提着一个小陶罐,那陶罐里头就是做好的红烧肉。一路上,内心排演了很多种对话方式。这事儿其实挺寻常不过的,但是不知为何居然有些紧张。是怕被拒绝,还是怕被人笑话,还是怕不应该去送红烧肉?

“小妹,是谁呀?”

宋天宝从厨房出来,去院中的盆栽中摘葱,这是做红烧肉最后一个步骤,看上去不起眼,其实对整道菜来说是锦上添花……呃,锦上添葱。

“殿前司,沐长风。”

未等宋小妹开口,沐长风便自报了家门。

一听到“殿前司”

三个字,宋天宝赶忙到门口迎接。殿前司那可是皇帝身边的护卫啊,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就等同于天兵天将。今天这天兵下凡,来到自家门口,说实在宋天宝有些诚惶诚恐。

沐长风看出宋天宝的局促和不安,他赶忙解释说:“奥,我是来看望宋小妹的。”

殿前司的大人,来到家中看望小妹?没听错吧,难道说是曾经帮助过小妹免受刑罚的那个殿前司的大人?

宋天宝想着便“扑通”

跪在地上:“小民……宋天宝……有失远迎,还望大人恕罪。”

呃,古人真可怕啊,还要阶层划分,那我是不是也该跟我哥一样跪在地上,对这个人磕头?可我天生膝盖硬得很呢,没学会下跪低头啊!万恶的封建社会,还是二十一世纪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