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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有人溺水(第1页)

沈桑被他拖着,也挣脱不得,还来不及打招呼就跟着走了出去。这跟王家人会面后的第一餐饭就这样结束了。

王福宝也没有照顾沈桑的小短腿,他虽然瘦弱,但是十分高大,步子迈的很大,被他扯着,沈桑要小跑着才跟的上。不到一会的功夫,就到了自个儿家。

想着王福宝是不是还是怒气未消,但沈桑抬眼看去,却见他确是一脸平静,仿佛刚刚那个争锋相对的人不是他一样,实在是奇怪,但沈桑只是暗暗留心,却也未多想。毕竟谁还没有个秘密,她是考虑跟他搭伙过日子的。

是的,沈桑是打算跟王福宝一起过下去的。

沈桑对家庭其实没有什么期待,她不是在一个父母健全,家庭和睦的环境中长大的,对于两个陌生男女之间真的能够产生一种感情,并且这种感情还能够将两个陌生人捆绑在一起,共同度过这一生本就是一件十分困难得的事情。

不然她上一辈子不会在三十了还是独身一人,并不是她不想找一个人过下去,实在是太难了。

两个陌生人,只认识几个月就结婚生孩子,将所有的存款放在一起买房买车,人生永远的捆绑在一起,今后无论怎么,都无法轻易的分开,还需要权衡利弊。那样的生活不是她想要的。

所以她一开始就选择自己奋斗,哪怕再辛苦,她给她自己做了人生规划,就是在三十岁之前努力赚钱买房,三十岁后找份稳定可养老的工作,一个人一辈子也不算太苦,可以过得潇洒自在。老了可以去养老院,不想着去辛辛苦苦操持家务,给小辈带孩子做饭,劳碌到老。

当然,前辈子在最开始的时候是很辛苦的,在最难熬的时候,她也会幻想,想着是不是能够遇到一个有钱又体贴的丈夫,然后一起生活,相互陪伴,但是事实就是她一个人打拼到了三十,还是单身一人。

却不想来到了这个年代却是婚妇女的身份。

因此她也没有想过是不是要摆脱这个身份,恢复单身的生活。毕竟这个年代可不是自己想单身就能够单身,想自己买房就能够自己买房的时代,更加不用说自己目前还暗藏着一个问题身份。

这种情况下,她只有留在这里,哪儿也不去,老老实实的做王家媳妇才是最好的选择。她这个前世在十六岁下的乡,如今已经过去两年,也就是十八岁了,不知道这个时空是怎么样的,但是她的那个世界,以后是会恢复高考的,而且会改革开放,国家以后也会越来越好,想到这儿,她想后面的生活也不算太难吧。

不管以后她跟王福宝如何,但是她还是想在这里跟着他好好过日子的,并不是她看上了这个人,而是整个王家的感觉,王家人都很和睦友善,她今天这一餐饭就感受到了,她想在这个年代,她如今这个身份也找不出比这更好的条件的了。某种程度上说,她也是十分现实和理性的。

目前她独自一人,更别说是在这个特殊的年代,风雨飘摇,国家百废待兴,她独自一个人肯定无法立足的。

至于王家和王福宝在整个书里面就寥寥几笔提到了,但是整体来说跟那些个人物关系不大,而且之后的生活过得还算是可以的。

关于他们的描述不多,结合她脑海中的记忆,只知道这个王家村是王家的大姓,这她现在的公公,也就是王福宝他爹也有三个兄弟,整个王姓家族在这个村的势力还是比较大的,多是他们的亲戚,所以她公公是王家村现任村长也没有人反对,正因为如此,她新婚的这个丈夫如此懒散,也还是过的挺滋润的。

关于王福宝她的记忆也少的可怜,只是知道这个人是她前生羡慕的对象,因为他不用干活还被家里面养的挺好,再加上王老太对她的照顾,于是她就自告奋勇的给他当媳妇了。

王福宝是家里面的小儿子,都说老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这话真不假。

要说她的前世,本就是大家小姐养着长大的,而且本身长得也不错,娇小乖巧,因为胆子小也不在知青所里面跟人斗争,实在是那一整子女主那一场场大戏,将村子里面闹了个狠的,这就不得不说,她这前身不愧是个路人小透明,硬是没人注意到她,她自己也靠着小动物的直觉,早早的避开了那一次次暗地里的争斗。

但是在这吃不饱的年代,知青点这个糟心的地方,前身没法去,就跑到了王老太这里蹭吃蹭喝,知道知青点待不下去,想找个能够在村子里自己生存下去的落脚点又太难,看到王老太有给她儿子相亲的打算,才自告奋勇的争取了这个位置。

按说其实也有奇怪的地方,这前身虽说是知青,但是也不食人间烟火,蹭吃蹭喝的这么直白,这王家人也没有觉得不该,尽心的照顾着,看来这应该跟她家里有关系,这王家应该也不是那么简单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会让她来到这王家村当知青。

不过可惜的是,这沈桑就是一个路人小透明,书里面对于她的家庭后续都没有仔细交代。

说回王福宝,她这个便宜丈夫,可比她在书里面有名多了,他可是这本书里面有名的懒汉,什么都干不了,做个活拿到的工分不说女人了,连个小孩的都比他多,一整天吊儿郎当的没有个正型,但是人家照样将生活过得十分滋润,这就不得不说他大哥了。

这是这本书最为神秘的人物,整个王家或者说是王家村都是他带起来了,到了九十年代后期,据说王家村就是因为他,得到了政府支持,展成为全省最具有投资价值的村镇,小说的番外里面描述后来连男女主都回到了家乡展。

而她那个便宜丈夫除了她前世这里吃了点亏,一辈子在父母兄长的呵护下舒适的活了半辈子,下半辈子又因为懂事的侄子侄女,也从未吃半天苦,没心没肺、快乐懒散的活了一生。

所以,就凭着这个,这么强的长期饭票,怎么着,她也要跟她前身一样赖上他,跟他过一辈子啊。

想到这里,沈桑都笑了。

正在沈桑浮想联翩的时候,却突然现前面的王福宝停了下来,来不及收回脚步,同时耳边传来一阵阵呼救声。

“来人啊,有人溺水了,快来人啊,救命啊!”

王福宝本来是十分气愤的,也没有收敛住自己的脾气,从小他就是家里面最小的孩子,父母和哥哥们又都宠着他,想着受了委屈,还委屈到了,尤其是这个沈桑,还是他媳妇,他不要面子的嘛!

偏偏他又不想跟这死老头争,情急下只得拽着沈桑走了,想着自己在她面前丢脸了,还不知道她怎么想的呢!

抓着她的手也不记得放开,一心想着自己的面子问题,谁知道外面传来一阵呼叫,也就好奇的停了下来,他可是最爱看热闹了。

谁知道这个媳妇不知道是真的笨是故意的,眼见着沈桑即将头往下,朝着地下倒去,这下应该会破相吧,王福宝也没有多想,直接将人拽进了自个怀里。

沈桑一脸惊魂未定,她刚刚一心想着自己的事情也没有注意,差点被他绊倒,但是看了眼这个胸膛,别说至少这人还是挺有安全感的嘛,嗯,肌肉挺结实。

“喂,你不知道看路啊!”

可惜的是,这是个不解风情的家伙。沈桑默默的想,按照之前公司女同事说的小说的套路,如果是男女主生这种事情,怎么着也得增加数十个点的好感度吧。

王福宝确实没有感觉嘛?某人只是迟钝的表示这个女人还挺香的,肯定又偷藏了什么好东西,自己回头也要去用下。这念头一过,就被院子外的热闹给吸引住了,立即将人松开,拽到一旁。

被他毫不温柔的拽到了一边,沈桑也没有那种旖旎的心思,顺着朝外面看去,他们家院子外面隔着一条小道,小道后面确实是有一条小河,村子里视线宽阔,放眼望去确实河里面好像是有一个人溺水,还在水里面扑通着,河边上站着两个知青在呼喊,估计是不会水,只能在一旁束手无策。

沈桑之所以还有心思观察是因为她根本就不会水,而且看了眼那个正在往水里面急跃进的身影,根本就不用着急,她朝王福宝看去。

得,这位大爷比她更早看到,此刻可劲的在看热闹。

看他那样,好似这远距离还不能满足,已经在她的视线内,走出了院子,跟着道边上的人,跟瞧稀罕事一样,凑了过去。

正是饭后,乡下也没有啥活动,大家伙也正是清闲的时候,是以,这喊声还是将大家伙都召唤了过来,看到有人下水了,还是一伙人在边上看着。

左右没事,沈桑跟着凑了过去,走近了才现有点不对劲,这两知青和里面扑通着的两道身影咋这么眼熟呢?

然后就听到旁边那大嫂说道:"

哎呀,这不是王大海家的新媳妇嘛,咋还落水里去了呢,这大海哪去了呢?赶紧招呼着喊他过来啊!“

那嫂子边说边跟旁边的人招呼着,估摸着让人叫人去了。

看了眼救人的,还真是巧了,那不就是跟她同一批过来的知青,小说里的男配嘛?

沈桑突然想起这就是小说里面,女主重生的剧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