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第1页)
杨婶实心实意劝她:“我看你实在不行,将这个孩子送人算了。你留着它,你男人看了也不顺眼,动不动要找你的气受。他不给你拿钱,你自己怎么养活这孩子。你现在身体这么虚。再说,还有桃花和春生,两个孩子都够你养了。你有一儿一女也就够了,多一个要不要无所谓。你要是愿意,我帮你找个人家。”
因为是男孩,送人也容易。不久杨婶告诉她,外乡有对夫妻,愿意收养孩子。对方条件挺好的,家里有吃有穿。
付宜云考虑再三决定答应,她的身体实在是承受不住了。
如果孩子送人,能比在自己身边过得好,她也愿意。很快谈妥,那对夫妻特意来了一趟家中,看了看孩子,见确实是个男孩,也很满意。不过对方提出,想让孩子先在付宜云这里寄养。因孩子太小得吃母乳,等十个月后断奶,再来抱走。对方愿意付一笔营养费。
付宜云应允了。对方留下了一袋小米和一兜子鸡蛋,又留下一百块钱,给付宜云,便离去了。
付宜云靠着接济,还有这点营养费,才勉强度日。孩子满月,她便用个布条捆在身上,走哪背哪,背着去做家务,干农活。她克制着自己的母爱,除了喂奶哄睡,不愿意多看这孩子。但这个婴儿还是一寸寸地在她怀里长大,小胳膊小腿儿日渐胖乎起来。
何咏声一直没有回家,直到孩子六个月时,他回了一次家。得知付宜云要把孩子送走——这事还是他从秀英口中得知,不是付宜云告诉的。何咏声再次大发了一通脾气。他骂付宜云:“当初让你引产,你不去,非要把它生下来,生下来又不愿养,索性卖儿卖女了?”
付宜云觉得,将孩子引产和送人是两回事。她不舍得杀死自己的孩子,送给有能力的人家抚养,好歹孩子能有条命,总比死了,或者跟着自己受苦要好。她低声回答何咏声:“是送给别人养,不是卖……”
何咏声反问:“有什么区别?”
付宜云搞不清楚他到底什么想法。不愿孩子生下来,送人,他又发脾气,养着,他又不愿出钱。
付宜云一说钱,何咏声就要发脾气:“我没给钱,孩子学费不是我去交的?你有钱给孩子交学费?”
如此种种将她大骂一通。这个人性情,实在是阴沉古怪,让人捉摸不透。她已经无力再去讨好取悦他,说什么都是挨骂,索性也不再开口。何咏声找到了送养的人家,拒绝了这事,并且将一百块营养费还给对方。
付宜云也不敢再提送养的事。然而即使是这样,何咏声没过几日还是离家了,临走前,只给了她二十块钱。
这次倒不是因为吝啬。何咏声非常生气,只要他不给钱,妻子就马上将生的孩子送人,这等于是在打他的脸,摆明是在告诉别人,他这个父亲不负责任,导致妻子连孩子都养活不了。他简直恨付宜云,嘲讽她:“我不给你钱,你就养不了孩子了?什么都要靠我,指着我拿钱,哪天我死了你怎么办?你干脆把孩子都卖了,把房子上的挖也揭去卖了。”
他嘴上这么说,心里也知道不拿钱不行了。
但他没钱。他这几年,养成了大手大脚的花钱习惯。虽然每月有工资,但哪里经得起他那样消费。又要讲究吃穿,又要抽烟打牌,工资还不到月底就花得精光,有时还要欠债,一分钱也没攒下。那还别人的一百块钱,都还是他找朋友借的。身上只剩二十块,他全丢给付宜云,并狠狠地恨了她一眼。
“拿去吧。”
他说,“我上辈子欠了你的。你把我身上的东西都拿去当了换钱吧,看能值几个钱。”
他将手腕上的手表摘下来,兜里的钱包也掏出来,衣袋里别着的一支钢笔,也摘下来,连同二十块钱,还有几张废纸头旧发票,一股脑儿掷在她面前。
付宜云讪讪地不说话。
他发泄完怒气,见她理亏,这才重拾起自己的手表、钢笔和钱包,认真将表戴回手腕,钢笔别回衣袋,钱包装回兜里。然后,整理了一下衣服头发,留下二十块钱,走了。
这不是正常的婚姻
此后,何咏声依旧是几个月回一次家。
他偶尔给付宜云拿点钱。
只是偶尔,在他手头很宽裕的时候。他手头宽裕的时间可是不多,自己吃喝享受惯了,也不愿节省,身上常没几个钱。唯独孩子的学费他还愿意出钱,回家时,给孩子买些吃的零食。
他跟付宜云没话讲,也不愿意睡一张床,回家待得也不快活,住一两天便又回学校了。付宜云一个人在家务农,辛苦抚养三个孩子。生活显而易见的困苦。
除了地里那几个工分,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家里还有一个大人三个孩子,共四张嘴等着吃饭。孩子穿衣吃饭,油盐酱醋,都要花钱。她一个妇女,累死累活也挣不了几个工分。除此之外还有数不清的家务。付宜云给这小儿子取名为狗娃。
何咏声撒手不管,家里吃饭都成了问题。大的孩子在长身体,小的孩子年纪还小,容易馋容易饿,一饿就哇哇哭。付宜云每顿只能喝稀粥。她尽量将稠一点的粥给孩子喝,自己只能喝点米汤。
桃花懂事,从来不争食,她总是主动把米面馒头,好吃的让弟弟。付宜云让她吃,桃花摇头:“妈妈,我不饿,给弟弟吃吧,弟弟还小。”
付宜云舍不得呀。女儿越懂事,她看着越心疼,越可怜。家里蒸了一个馒头,付宜云掰成两半,一半给春生和狗娃分着吃,他们还小,吃不多,另一半拿给桃花。桃花不肯要,说:“给妈妈吃吧,妈妈还要干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