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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人无我有最是惹人嫉恨,尤其是其他得到笔尖的人,不是宰相就是国公,而谢云煜一个大理寺少卿在里面,显得有几分不合群。

为了这支羽毛笔,谢云煜今天没少被人说道。

“这笔尖还是托了清儿你的福。”

谢云煜笑道。

“我的福?”

裴清有点没懂了,他好像也没有做什么吧。

“陛下惦记着是你说的做金属笔尖,笔尖做出来给你留了一份,因为你又想起我,就给我也添了一份。”

谢云煜淡笑着解释。

他不光是高兴自己被皇帝记住,也高兴于陛下还惦记着裴清,愿意给一份赏赐,这样,裴清也不会因为太子和大皇子的事,处境变危险。

“你的那份陛下还没来得及赐下来,你先试试这支。”

谢云煜将手里的笔递给裴清。

因为加了装饰和笔尖,羽毛笔不再是轻飘飘的,入手还有种沉甸甸的,给裴清一种拿着钢笔的感觉,在纸上试着写了写,裴清现加上笔尖后的好处。

比之前书写起来更加的丝滑,也不容易钩破纸张,出墨也更均匀。

赏赐下来的羽毛笔自然是要用的,哪怕有大臣用过之后觉得不如毛笔,可这可是皇帝赏赐的,怎么着也得用一段时间,而用着用着,不少人就现羽毛笔的好处简单方便。

在需要记的时候,用羽毛笔比毛笔快多了,而且羽毛笔还很方便带着,要用的时候蘸一蘸墨水就能用,除了字不如毛笔写得好看。

可问题是,在需要记的时候,基本是给自己看,给别人看的时候可以慢条斯理的抄录。

而随着书写的增加,也有人现了羽毛笔的另一个缺点,那就是太容易磨损,比毛笔磨损得快多了。

大理寺卿看着手中这支用得差不多了的羽毛笔,叹了口气,只能再换一支。

这羽毛笔对他这种写字多的人来说太省事了,就是写字多,磨损也快,陛下赏赐的一盒羽毛笔看着不少,但算下磨损,居然不算多了,必须得考虑去工部订购新羽毛笔备用。

大理寺卿正叹气呢,忽然注意到谢云煜手中的羽毛笔似乎一直没有变动,好像还是之前那支。

“希兰,你这支羽毛笔怎么还没磨损?”

大理寺卿疑惑。

“林公,用这带了青铜笔尖的就不易磨损了。”

谢云煜解释道。

大理寺卿收到的那盒羽毛笔里也有一支带着青铜笔尖的,只是他下意识想着先用差点的,然后再去用好的,好东西留在后头,况且一盒笔里就这么一支不同的,他还想着珍藏。

可听谢云煜这么一说后,大理寺卿也拿出带笔尖的羽毛笔,肉痛地试用了下,本来还心痛不能再珍藏,可是这一用,他就有点停不下来了。

笔尖更顺滑好用,而且因为笔尖重,笔也更稳当了。

大理寺卿多写了一会,暗自后悔之前没有用,早用早享受上了。

大理寺卿后悔完,在现其他受赏之人也没有用上笔尖时,巴巴地给人说这笔尖的好处,然后就看着对方试用过后的懊悔表情。

而被他这么一宣传,本来笔尖只是因为受赏的人少才被追捧,而体会到了羽毛笔好处后,得知笔尖可以让羽毛笔更好用,追捧的人也就更多了,热度也更高。

只是笔尖纯靠工匠手工打磨,而且打磨出来的次品率还很高,一天也产不了多少笔尖,想要的人又太多了,以至于工部尚书现自己的人缘变好了,来套近乎的也多了,只是最后的目的都是讨要笔尖。

可是皇帝那边赏赐用掉大部分,剩下的笔尖也不多了,工部尚书哪里有多余的给别人。

再说,讨要的人也太多了,给谁不给谁都得罪人,还不如都不给。

工部尚书面对别人强硬,可是来到谢府,就忍不住对谢云煜诉苦。

“你说,他们都想要,可产量就那么点,怎么给?”

工部尚书叹气,以前工部不被重视,他难受,可现在太重视了,也难受。

谢云煜知道工部尚书这么说并不是找他帮忙,而只是寻找点安慰,便宽慰了他几句。

让工部尚书忍不住暗自感叹,这要是来找他的人也有谢少卿这么宽和就好。

“产量怎么会这么少?”

裴清忍不住问道。

“这笔尖只有熟练的工匠才能做出来,所以能做的人也没几个,加上次品率还高,产量就低了。”

若是别的少年这样插嘴,工部尚书恐怕要生气,但羽毛笔可是裴清说出来,他态度就很好,和裴清解释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