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第167章(第2页)
他咧开嘴,朝着兰斯得意地笑出了两颗极为显眼的小虎牙,一双会说话的绿眼睛立刻又变得神气活现起来,仿佛是在说嗨,你也没比我强到那里去。
然后,他们结伴跑去鲍德温的家里听歌。
因为只有他目前是一个人租房子住,可以在屋子里随便玩,不用担心太过吵闹而被父母训斥。
当然了,单身汉的家里没那么干净。
好在大家都不计较,哪怕是总打扮光鲜亮丽的兰斯也仅仅是为了臭美,而不是本身有洁癖。
男孩子们踢开地上的生活垃圾,席地而坐,因为简陋的出租屋里根本没有沙和椅子。
接下来,他们用了一下午的时间,让詹姆斯简单地了解到摇滚乐有很多种类,并不都是吵吵嚷嚷的;然后,又让他认识了几个梳着马桶盖型的人。
那是兰斯最崇拜的摇滚明星thebeates披头士,也叫甲壳虫乐队。
现在,他们也是詹姆斯崇拜的偶像了。
那感觉真是太赞了
当音乐声响起,就像是天空突然裂开,一束光投射下来,整个世界、整个人生都明亮起来。
虽然这么说很奇怪
但事实上,詹姆斯直到这一刻才意识到音乐之美。
也许以前他从未留意过这些,也许是生活的压力让他从来没有像这样静静地听一歌
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懵懵懂懂的他就是一下子开窍了,就像是被施了一种神奇魔法,类似东方那边的什么佛祖的当头棒喝
当一歌放完,兰斯见猎心喜,忍不住抓过一把吉他,珍惜地抱到怀里,轻轻地拨着琴弦,开始模仿着弹奏那歌的吉他旋律。
詹姆斯看呆了。
曾经记忆中那个刻板、自负、有点儿自恋的优等生形象正一点点儿消失,替换成了一个更为神奇和高大的形象。
一个抱着吉他就像是抱着全世界的男孩,虽然是坐在地板上,但气势已然非同一般。
他骄傲地扬着头,仿佛能呼风唤雨一般自信,蓝色的眼睛明亮如夜空中的星星,修长的手指轻描淡写地在几根细细的吉他弦上来回拨动,动作行云流水,把一曲heyjude弹得回肠荡气。
詹姆斯像是中邪一样,情不自禁又迫切地想参与进去,或者说走进那个瑰丽音乐世界中。
他轻咳了一声,有点儿尴尬又不太自信地轻轻哼唱,然后,小心翼翼地慢慢提高着音量,像是一只从树洞里探出头的胆怯兔子,先探出一个前爪,试探着,试探着
但没想到的是,素来傲慢的兰斯却没有笑话他,反而用温柔的蓝眼睛鼓励地望着他。
于是,兔子欢快地出了洞,愉悦地扭着短毛球尾巴,在吉他默契地配合和引导下,神奇又磕磕绊绊地唱完了整歌。
那一刻,似乎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在酝酿并悄悄地生着质的改变,属于主唱和吉他手之间才会产生的特有联系正在初步建立,那是一种相遇后必然生的化学反应,分子破裂成原子,原子重新排列组合生成了新分子。
鲍德温巴洛点燃了一根烟,微笑着坐在一边的单人木板床上。
这一刻,他仿佛处在了神的角度,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两个小队友不经意间的第一次稚嫩配合,心中已经预感到了乐队的成功。
尽管那时候,他们还一无所有。
这时候,一家之主的老约翰咳嗽了一声,打断了两兄弟的目光互瞪交流。
他假模假样地拿着几张报纸,问了一句话“你想好以后做什么了吗,吉米”
詹姆斯终于恍然大悟,为什么天使会带他回到这一天。
因为这一天是他职业生涯的。
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
十年前的这个时期,和他同一个阶层、又不打算继续上学的孩子多数都会选择进工厂,因为这是流行,也因为伯明翰这边有一堆的工厂,什么柴油机、喷气动机、冶金、化学、食品和纺织等各种各样的工业部门,到处都是。
但不得不说,老约翰是一个相对聪明的人。
他自己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工人,却并没有盲目跟随社会潮流,把两个儿子也统统送进工厂子承父业,反而有着自己的一套逻辑“与其进工厂当工人,不如去当学徒工,学点儿手艺。工人可以被辞退,可手艺一旦学会了就是自己的,能受用一辈子。“
时至今日,詹姆斯对自家老爹的说法依然会赞同地点头“没错。”
老约翰于是高高兴兴地指着报纸上的招工专栏,列出了几个可供选择的工作,大概就是水管工、屠宰场杀鸡工,建筑工地电焊工请牢记收藏,&1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