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敢笑黄巢不丈夫的上一句是什么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5章 惊动了高太尉(第1页)

对相国寺菜园附近的这些破落户而言,此时的林冲就已经是高不可攀的大人物了,他们当然愿意当林冲的义子。

吃饱喝足后,林冲提议切磋一下武艺,当即获得了鲁智深的响应。

鲁智深自从出家后,鲜少遇到能和自己正面交手的高手,所以认识林冲后,他自己也常主动邀请林冲切磋武艺。

“贤弟不用长枪?”

剑主要靠剑尖和剑刃伤人,看似杀伤力大,但若真与善使长兵器的高手对阵,那三尺七寸长的剑基本上不可能战胜对手。

在鲁智深看来,自己的浑铁禅杖又长又重,林冲用剑与之打斗的话,必败无疑!

“近来剑术有所进步,兄长先帮我试试深浅,免得我在别人面前丢人。”

林冲学武的天赋和底子都是顶尖的,在加上这段时间日夜苦习,所以剑术已经有所小成,因此便想试试自己的高低。

“那就试试!”

用长枪的林冲,鲁智深必定打起十二分精神;用剑的林冲、鲁智深是不看在眼里的。

几招过后,鲁智深才开始重视起来。

十几招后,鲁智深不敢在留力了。

浑铁禅杖对长剑,最好的方法自然是以力压人,但林冲的长剑快如闪电、且身法诡异,所以数次对撞鲁智深都没有占到便宜。

林冲如今内外兼修,一身气力已经过了鲁智深,所以虽然长剑影响了挥,但长剑刺出后的力量依旧不小,在加上其身法诡异、且剑术擅长卸力,所以比武的节奏被林冲牢牢控制在手里,鲁智深空有一身力气、却挥不出来。

几十招后,鲁智深的气力开始下降,林冲开始占据上风,一百余招后,鲁智深弃了浑铁禅杖、选择了认输。

“贤弟这剑术有点门道,竟然可以短胜长,以轻胜重,若用来比武、比你的枪术还要可怕,但不适合于战场杀敌,战场上只有长兵器才能确保以少击多。”

“长枪不宜携带,所以便练练剑术。”

几名泼皮打了几桶水过来,林冲和鲁智深简单的洗了一下之后,又开始喝酒吃肉。

与鲁智深一番打斗后,林冲对这段时间习武的收获有了一个底——借助外力让自己的内劲入门后,虽然气力增加的不是特别多,但对林冲的帮助非常大。

林冲的外劲已经登峰造极,所以他的气力每上升一点,都会直线增加击败他的难度。

“义父在上,请受孩儿一拜。”

张三和李四护送林冲回到林家后,不约而同的拜了下去。

张三外号过街老鼠,李四外号青草蛇,这两人能混成泼皮头子,靠的不仅仅是拳脚功夫——这两人比其它泼皮要聪明伶俐许多倍。

张三和李四显然都认为拜林冲为义父是自己翻身的机会,所以选择了主动。

“不后悔?”

“绝不后悔。”

张三、李四异口同声的答道。

为了让张三和李四有归属感,林冲给张三改名为林一、给李四改名为林二。

高衙内接连受挫后,终于失去了耐心,直接跑到高俅面前一哭、二闹、三上吊。

“混账东西,一个女人而已,用得着这么上心吗?我回头让老都管安排人去江南给你买几个比那林娘子强一万倍的女人。”

高衙内虽然是高太尉的养子,但是高太尉对他比对自己儿子还好!

高太尉不支持高衙内抢林冲老婆,并不是他怕林冲,而是因为他认为没必要——林冲虽然是蝼蚁,但踩死他也要耗费一脚的力气。

“不要,我不要,我就要林娘子。”